【深度】分布式光伏发展困境亟待关键政策破局

来源:新华网发布时间:2016-07-12 14:20:37
       2015年中国以累计装机43GW超越德国成为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最大的国家,其中大型地面电站贡献达到84%。

业内人士称,大型地面电站为主的中国光伏发展模式取得了巨大成绩,也面临严峻挑战。

正在负责“分布式光伏直接交易和主要政策研究”课题的负责人、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政策研究室主任何继江博士认为,“弃光”问题已掣肘光伏行业发展,其深层次原因是现有政策不足以引导光伏项目就近建设。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国家电网调度范围内弃光率12.62%,集中在西北地区的甘肃、青海、新疆和宁夏四省区,其中甘肃弃光率高达30.7%。

与此同时,“分布式光伏直接交易和主要政策研究”课题的另一参与者、中关村新华新能源产业研究院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林玉认为,中国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明显滞后,挑战巨大。目前光伏装机中分布式光伏仅有16%,其中接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光伏项目累计并网容量仅473万千瓦,占总量1.1%。十三五规划中2020年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规模是70吉瓦,占光伏总装机150吉瓦的46.7%,也就是说未来五年增量光伏中分布式光伏占比应超过63%。这个规划目标如何能够实现?

何继江对新华网表示,光伏发展的关键在于贴近市场就近建设,破解分布式光伏发展僵局的关键政策是要实现“就近建设、专业开发、直接交易”,并且制订新的适应分布式光伏的电价政策。

何继江还介绍,德国的分布式光伏发展对中国非常具有借鉴意义。德国并不是太阳能资源很丰富的国家。德国平均年日照时间约1500小时,光伏年平均发电时数仅为800多小时,并不是光照条件好的国家。但是,2015年度德国光伏发电量已经占到总发电量的6%。德国光伏装机总量40吉瓦,其中80%以上是分布式光伏,消纳基本没有问题。2014年6月9日中午,德国的太阳能生产峰值为23.1GW,瞬时功率高达全国电力需求的50.6%。中国东部地区的光照资源虽然不如西北地区,但比德国还是明显要好。

据国内某光伏企业实测,我国东部沿海省份年平均可发电小时数高于1100小时,省会城市中发电时数最少的为杭州986小时,最高的为天津1317小时。北京的光伏发电时数达到1214小时。从太阳光照资源的角度看,西藏、青海等地的光伏资源最好,然而从市场需求的角度分析,光伏资源最大的市场需求却在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电力供应相对紧张,又面临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的约束,更关键的是,这些地区的工商业电价较高。

以北京为例进行电价分析,实行峰谷电价,上午10点至下午3点间在1千伏以下接入的工商业用电适用峰段电价1.4元每千瓦时,目前光伏的度电成本已经低于这个数值,而这个时间段也正是光伏最主要的发电时段,何况国家还对分布式光伏有为期20年的0.42元的度电补贴,北京市还有补贴政策。如果工商业能够积极消纳光伏,北京市的分布式光伏就可能迎来爆发式发展。再对电动汽车充电价格进行分析。北京电力公司刚刚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峰谷电价,10点至15点该公司的公共充电桩含服务费的充电价格为1.8元/度,这个价格也明显高于光伏度电成本。如果采用光伏充电站方案,利用停车场顶棚的光伏,或屋顶光伏给电动汽车充电,光伏可以实现盈利。如果有合适的激励工商业消纳光伏的政策创新,将大大激发中东部电价较高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快速发展。

就近建设、专业开发、直接交易

当前国内分布式光伏该如何健康良性发展?对此何继江博士给出三条建议,他认为,首先要,就近建设、专业开发、直接交易。

其具体意义在于,目前分布式光伏的适用政策分为“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现在的光伏项目当中,全额上网的比例远高于自发自用的比例。但全额上网并不能体现光伏与当地电力需求的匹配关系,当地电价情况与全额上网的电价无关。城市中大量分散式的屋顶更适合采用自发自用模式,然而业主和投资商却对此并不钟情。就价格而言,余电上网价格明显低于全额上网的价格。以北京为例,北京的光伏全额上网适用0.98元/度的价格,余额上网部分适用电价为脱硫燃煤电价加国家补贴。北京市脱硫燃煤电价为0.3515元/千瓦时,国家补贴 0.42元每千瓦时,合计0.7715元,远低于三类地区全额上网的电价0.98元。由于屋顶光伏必须定向于业主使用才能称作自发自用。现实中采用光伏开发商与业主签订购电协议的方式来适应自发自用的条款,由于部分业主购电的合同周期短或执行效力弱等原因,投资人往往不倾向于自发自用模式。对于业主而言,自发自用固然能起到减少电费开支的效果,但对大部分工商业企业和家庭来说,建设屋顶光伏会遇到设计安装、资金筹集、运营维护等很多方面的困难,这使很多业主感到畏惧而打消主意,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城市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导致大量屋顶资源白白闲置。

打破这个瓶颈的关键是鼓励专业化的公司介入,在电力需求旺盛的地区,对闲置的屋顶资源进行专业化开发,并与高电价的工商业用户进行直接交易,简称为“就近建设、专业开发,直接交易”。购售方自由签订双边合约,协商相应的交易量、价格、偏差结算条款等。电网公司为光伏电站提供接入电网和输配的服务,并收取过网费。电网对于分布式光伏直接交易的电量,提供并网和过网服务,收取过网费。对在1千伏以下并网的分布式光伏暂不收取过网费。对于10千伏接入和35千伏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在已经明确输配电价的地区,按照不同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的差价确定过网费,在暂未明确输配电价的地区,按照当地的不同电压等级的销售电价的差价确定过网费。10千伏接入的光伏装机按照不超过现有10千伏母线容量的50%为限,超出此限的另行设计过网费标准。在北京地区,接入10千伏的光伏过网费按照不满1千伏的销售电价与10千伏的销售电价之间的差值来计算,也就是0.02元。对于接入35千伏变电站的光伏电站应积极配建智能管理体系,并通过电网公司调度和光伏电站的协调,在35千伏变电站范围内消纳,避免向上级变电站倒送潮流。对于试点区内分布式光伏出现向上级变电站送电的情况,可由电网公司和售电公司商议过网服务协议。

光伏在低压侧接入电网,需要电网提供电能质量管理、备用等服务,同时也对白天削减峰值容量、降低线损、低电压治理等具有贡献。电网公司是否向光伏电站收取综合服务费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例进行研究,在电网公司等相关方提出明确方案前,可以暂免收取综合服务费。

何继江认为,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已经涌现了大量售电公司,他们对于光伏的“就近建设,专业开发,直接交易”将起到有力支撑作用。


位于低压侧的分布式光伏应调高余电上网电价

何继江的第二个建议为,位于低压侧的分布式光伏应调高余电上网电价。对此,他解释称,分布式光伏是在低压侧并网。目前分布式光伏的余电上网的定价与本省市的煤电价格绑定。然而这种定价方式忽略了分布式光伏的一个重要特性,即分布式光伏在10千伏以下接入,或35千伏接入,因其接近用户,因而输配成本很低。火电厂发电上网总是接入高压电网,然后再经输电网络和配电网络到用户。分布式光伏比火电并网所产生的系统成本要低很多,但目前定价策略没有体现这一特点。

在电力体制改革深入到市场化定价实现之前,建议对光伏直接调高余电上网电价,即在现有煤电标杆电价基础上加上输配电价。北京市的输配电价尚未公布,目前可暂时借用最具可比性的深圳市已公布的输配电价。深圳市2016年10千伏的输配电价为0.1802元。建议北京市在10千伏以下接入的光伏的余电上网电价调整为0.3515+0.1802,共计0.5317元。北京明确输配电价后可对其重新核定,其它地区可参照该原则确定低压侧并网电价。

国家给分布式光伏的度电补贴和地方性的补贴继续保留。比如,国家的0.42元的度电补贴。随着光伏成本的不断下降,这部分补贴可以降低,从而有效减少国家的财政补贴压力。但在国家对煤电收取碳税之前,这个补贴不应该完全取消。

分布式光伏有必要试行峰谷电价

何继江博士给出的第三个政策建议是“分布式光伏有必要试行峰谷电价”。他认为,目前光伏并网的价格政策还有一个缺点是没有体现根据负荷需求调节电价的市场原则。白天是负荷高峰期,大部分地区目前实行用电侧峰谷电价。光伏在白天发电,能够缓解白天的负荷压力,应当给予鼓励。在目前现货市场尚未运作的情况下,建议实施发电侧峰谷电价。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小水电运用市场原则设计峰谷和丰枯电价,这对分布式光伏的定价机制有明显借鉴作用。以广东北部某市为例,小水电可以选择固定综合价,或者峰谷价,一年只能选择一次。实际上小水电基本都采纳峰谷电价。小水电综合价为0.4282元,峰谷电价的峰谷比为1.5:1,丰枯电价的丰枯比2:1。小水电丰水期峰期电价0.4469元,谷期电价0.2234元。小水电枯水期峰期电价0.6703元,谷期电价0.3352元。这种定价策略体现了根据负荷调节电价的市场原则。

北京市采用电度电价采用尖峰、高峰、平段和低谷四个价格。夏季光伏发电早于凌晨7点,此时是低谷时段,以后经历了平段、高峰时段和尖峰时段。将政策建议二中所设计的光伏发电标杆电价作为平段时段,设计高倍率和低倍率两种方案测算峰谷电价,高倍率方案中高峰电价以1.5倍度测算,尖峰电价以1.6倍度测算,低谷电价以0.5倍度测算。低倍率方案中高峰电价以1.3倍率,尖峰电价以1.4倍率,低谷电价以0.7倍率测算结果见下图。

在这个方案中,高倍率方案下10:00至15:00点之间,光伏上网价格为0.7679元每千瓦时,在低倍率方案,价格为0.6912元每千瓦时。

这个政策可以考虑以暂定实施5年左右,随着未来分布式光伏规模的增加、负荷特性的变化,以及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该项政策最终将被现货市场所消化。

何继江博士认为,如果采用这三项政策方案,有以下四个明显的作用。其一,此电价政策有利于未来集中式光伏与分布式光伏统一为度电补贴政策,同时又以市场化的方式鼓励分布式光伏就近建设。第二,此电价政策实现低压侧分布式光伏并网价格高于高压侧光伏并网价格,能有效鼓励分布式光伏就近建设。第三,此电价政策有利于未来逐步降低分布式光伏的补贴,减少国家财政补贴压力。第四、峰谷电价的设计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了解现货市场的运行特征,同时有利于未来到现货市场的平滑过渡。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7/12/99959.html
责任编辑:liufa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发改能源〔2026〕688号文深度解读:绿电直连"一对多"来了,分布式光伏消纳迎重大突破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11 10:47:36

索比光伏网对688号文进行了逐条解析,覆盖:688号文 vs 650号文完整对比、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的真实边界与操作路径、五类光伏项目受益程度分级评估、主责单位的能力要求与谁适合做、谁接不住、 政策局限与5条投资风险提示。

山东明确:红区光伏不再是死局——山东光储新政(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全解读,20GW新增装机空间如何释放?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5-27 14:27:11

本文解读山东省最新发布的《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聚焦其对分布式光伏“红区”困局的突破性调整。针对全省53个县域因电网接入容量饱和被划为红区、新增项目实质冻结的现状,新政明确:在无开放容量区域,允许用户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实施“全部自发自用、不向电网反送电”的光储一体化模式,从而合规建设分布式光伏。此举直接破解了德州、烟台、滨州等地大量已签约却无法落地的项目困局。同时,文件回应了负电价频发(2025年午间负电价占比超51%)、结算电价畸低等现实挑战,提出光储统一报价、可靠容量补偿、台区及云储能等新型机制。新政标志着山东分布式光伏发展逻辑从“重并网”转向“重消纳”,为约20GW潜在装机释放了政策路径。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27 14:08:23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依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呼发改新能字〔2026〕244号),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审核,一批符合技术规范、接入条件及政策要求的项目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为期3天。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监督电话0471-7390593反映意见,联系人为穆楠、张盟,通讯地址为呼和浩特经开区金融中心2号楼2020室。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通过评审的项目清单。(198字)

分布式光伏执行三大严控!浙江开化县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6 17:14:07

开化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加强全县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文件明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管控重点,提出“三大严控”:一是严控安装高度,区分坡屋面与平屋面设定0.3米至1.5米的垂直高度上限;二是严控风貌协调,要求组件色彩材质与乡村环境融合,优先选用薄膜、彩色或仿古瓦组件,并利用建筑构件进行视觉围挡;三是严控违法建设,禁止借光伏之名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建,严禁在露台、消防通道等敏感区域布设。同时,文件划定了十大重点管控区域,涵盖古村落、生态红线、老旧房屋及电网承载力不足区域等,并对集中式光伏用地、生态兼容性及审批流程作出细化规定,构建起覆盖备案、建设、验收、接入、市场及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199字)

专家解读文章︱面向“十五五”的绿电要素重塑 多主体直连的政策演进与机制破局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25 17:55:21

本文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发布的《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88号),系统阐释绿电直连模式从“单用户1.0”向“多用户2.0”升级的战略意义与制度创新。文章指出,在“十五五”绿色转型与新质生产力培育背景下,多用户绿电直连通过物理连通多个发电主体与用电主体,构建源网荷储协同的区域绿色用能生态。其核心突破体现在四方面:拓展适用范围与投资主体,强化产业适配性;优化电源负荷时序匹配与分时段绿电分配算法,提升溯源精度;强制双向分时计量,筑牢多主体互信基础;建立内部契约、渐进式市场参与及责任共担机制,完善协同治理。该制度升维为新能源就近消纳、降本增效及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198字)

安徽阜阳颍泉区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工作方案发布来源:颍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5-25 14:10:56

颍泉区发改委印发《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工作方案》,旨在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与个人信息安全。方案明确,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可采用纯租赁模式,即企业在居民自愿前提下租用屋顶建设电站,并支付合理租金;自然人参与的项目须签订权责对等、公平合理的合同,严禁转嫁不合理责任与义务。同时,方案严格禁止开发企业以光伏项目为名套取居民身份信息、违规办理金融贷款,或实施合同欺诈、诱导欺骗等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将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且问题未整改完毕前,项目一律不得并网。

安徽一地暂停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来源:长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2 17:12:07

5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陶楼镇区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5月21日起,暂停受理长丰县陶楼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

地方政府入局,收购存量分布式光伏电站来源:彭阳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14 10:01:23

近日,宁夏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宁夏彭阳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的通知》。本次收购工作面向彭阳县境内由社会企业投资建设、且于2025年6月1日前完成并网的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县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后最终确定收购单价。本次收购总容量上限为10兆瓦,实际收购量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准。

从“规模竞速”到“价值运营”:广东分布式光伏开启全周期精耕时代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4-28 08:50:52

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广东作为全国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最大、市场化程度最高、应用场景最复杂的区域,已成为全国分布式光伏转型的“试验田”与“风向标”。市场的竞争维度,正从“跑马圈地”的规模竞赛,全面转向对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精耕细作”。戴穗从检测角度提出了更严格的底线:在广东,涉及起火、漏电的安全项必须执行100%全检,严禁抽检。2026年的广东分布式光伏市场,正生动演绎着从“规模竞赛”到“价值运营”的产业升级路径。

分布式光伏发展至今,差距正在从组件拉开来源:晶澳分布式 发布时间:2026-04-23 09:34:18

在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的当下,同样的屋顶、相近的装机规模,电站之间的发电量与收益却存在差距。长期收益组件表现如何影响收益兑现分布式光伏电站具有长期运营属性,组件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发电能力,也体现在系统成本控制,以及长期运行的稳定性与可靠性。相较常规n型TOPCon组件,DeepBlue5.0的LCOE可降低约0.61%–3.84%。随着分布式光伏持续发展,电站之间的差异,正在从装机规模转向发电能力与长期收益。

广东惠州惠城区:四类场景严禁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惠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21 17:30:47

第七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需按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其余情况不得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并备案。同一用地红线内,通过分期建设、不同项目单位分别开发等形式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第九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信息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