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抓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工作、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作,各地要根据自身能力实事求是地编制年度计划,不超出自身财力扩大计划,不将商业电站纳入计划,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作为第二年计划下达的根据之一,并于6月30日前将各县方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抄报省扶贫和移民办。
通知中指出,光伏扶贫项目将优先列入全省光伏建设计划、优先享受财政度电补贴政策、优先享受电网并网服务、光优先享受金融优惠支持。
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函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等五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部分地市已开展光伏扶贫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光伏扶贫工作,我委拟会同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现就该通知征求你们的意见,请你们会同同级扶贫部门认真研究,与5月5日前将反馈意见正式回复我委,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2016年4月26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各设区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局),国网江西电力公司,国开行江西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分行,江西银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等五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详见附件),在全国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作,光伏发电项目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在我省开展光伏扶贫工作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在全省精准扶贫攻坚战的统一部署下,把光伏扶贫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手段,因地制宜地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现将做好我省光伏扶贫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精准扶贫、有效脱贫、因地制宜、整体推进、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公平公正、群众参与、技术可靠、长期有效的原则,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实施光伏扶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新的力量。
十三五期间,重点在国家级贫困县、罗霄山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把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特别是失能弱能贫困人口及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按户均不超过5个千瓦的标准、以户用电站和村级电站为主要形式实施光伏产业扶贫工程,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其他存在贫困人口的县也可根据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实施光伏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