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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管理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时间:2016-04-01 11:44:25

索比光伏网讯: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为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我省先后组织实施项目示范、城市示范、农村地区县级示范、集中连片示范以及省级推广,取得良好的示范效果,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迅速扩大,应用技术逐渐成熟,产业竞争力稳步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管理,保证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推动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的规模化、高水平应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依据《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应用的发展目标

按照我国建筑能效提升路线图的要求,全省城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消费领域消费比重到2020年超过13%,到2025年超过16%,到2030年超过20%。各地要加大可再生能源强制推广力度,在全面做好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勘察和利用条件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及发展计划。

二、进一步抓好落实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工作

“十二五”以来,我省可再生能源示范地区规模已达到7市16县1镇,示范面积约2400万平方米,获批中央补助资金6.06亿元。“十二五”是全面完成国家示范任务的关键期,各示范地区要按照示范任务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建设,确保任务完成,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验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科〔2014〕138号)要求,抓好验收评估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各地应注重对设计方案合理、施工运行管理有特点的项目进行总结,对经过实践证明已经成熟、效果良好的应用技术、产品、工艺要抓紧制定标准、规范,我厅也将结合验收工作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评选。

三、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应用

1.全面推进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建筑应用

我省城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12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逆12层和新建、改建和扩建有热水需求的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建筑、学校宿舍、托幼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城市城区范围内13层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和其它公共建筑、农村集中连片建设的多层住宅应积极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应用,统一设计、并预留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条件。各地应在寄宿制中小学、卫生院、敬老院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中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包括建设太阳能浴室及集中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在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安排上给以适度倾斜。对分散建设的农村住房,要积极引导、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大力推动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分布式应用,具备安装条件的厂房、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应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居住建筑楼梯间、建筑庭院、广场及道路应积极采用太阳能光伏技术照明。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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