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国内光伏市场的火热,似乎冲淡了大众甚至业界对曾经备受瞩目的国际贸易争端的关注。以至于去年12月底及近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做出的“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都没能如以往那般,吸引更多媒体的目光。
记者根据商务部官网信息整理,2016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补贴率被裁定为19.62%。
对此,A股光伏龙头东方日升总裁王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评价,“不论如何,在国际贸易的问题上,中国光伏产业都应始终齐心协力,以破除贸易壁垒,公平参与竞争,争取被国际认可的市场经济地位为己任“。
而针对此番美国行政复审初裁,王洪则认为,“这次行政复审裁定的税率较美国二次‘双反’终裁有所下降。但综合来看,即便是获得最低税率的企业‘双反’税率合计仍然维持在20%以上,这对中国光伏业来说仍然是不公平的”。
美国对华光伏 “双反”不停歇
美国对华光伏“双反”由来已久。
2011年11月份,美方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电池征收“双反”关税,这也被称作美国对华光伏第一次“双反”。其中,反倾销税率定为18.32%至249.96%;反补贴税率定为14.78%至15.97%。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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