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GMB破产:欧洲光伏制造的“最后防线”崩塌值得关注的是,推动此次调查的GMB公司已于2025年7月4日向德国法院申请破产。欧盟此次调查结果将于2026年1月公布,但业界普遍担忧其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回应称,中方将密切关注调查进展,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呼吁欧盟“摒弃保护主义,通过对话协商解决贸易争端”。
+制造”的输出模式,虽能缓解关税压力,但也面临本土供应链配套不足、成本控制困难等挑战。土耳其的行动可能引发示范效应。此前,欧美已对中国光伏发起多轮“双反”调查,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亦跟风设置贸易壁垒
5月25日,土耳其贸易部在官方公报发布两则通知,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接线盒和铝框架启动反倾销调查。这是继2024年3月对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太阳能电池板征收关税后,土耳其再次将贸易保护矛头
光伏行业的一系列关税政策,似乎并未打击到中国光伏产业,反而受伤害最大的是东南亚四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曾几何时,东南亚四国曾是中国光伏企业规避美国“双反”关税的重要跳板,而且这里的人工、土地、能源
无法在各种关税叠加的情况下正常对美出口,东南亚光伏产能也因“双反”终裁税率高企导致东南亚出口成本大幅上涨,迫使光伏企业产能布局转向中东、拉美市场。缺少中国和东南亚的光伏供给,美国本土光伏产业链成本高
Philadelphia
Solar是中东地区少数具备光伏组件产能的企业,年产能仅300MW。(四)东南亚市场:受美关税影响,企业被迫出海转移产能受美国“双反”调查影响,从2024年底直至2025年4月美发布终裁
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关税壁垒并不是从今年开始,而是早在2012年的“双反”调查就已展开。据赶碳号统计,在这一轮贸易战以前,累计总税率:201关税(14.25%)+301关税(50%)+ 双反税(45
的某些小型、低瓦数、离网 CSPV 电池。背景:自 2012 年 12 月 7 日起,美国商务部开始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征收双反关税,当时美方裁定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 18.32%-249.96%
的
反倾销税(AD),14.78%-15.97% 的反补贴税(CVD)。美国执行这双反措施,迄今已过去 13 年。此次CCR中涉及的低瓦数和小功率离网晶硅光伏电池,大多数用于光伏路灯和光伏充电宝等产品。市场认为,虽然此次审查针对的是部分非主流产品,但是意味着美国对中国光伏组件产品关税政策出现了松动。
关税 “风暴” 来袭在全球经济紧密相连的当下,贸易政策的风吹草动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近期,美国的一项关税政策就如同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千层浪。当地时间 4 月 21
日,美国商务部宣布
,对来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这四个东南亚国家的太阳能产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与反补贴关税 。这一税率之高,令人咋舌。部分企业的税率竟高达 3500%!其中,柬埔寨因 “拒不配合调查”,面临着
2025年4月,美国商务部针对东南亚四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的光伏产品作出“双反”终裁,其中柬埔寨部分企业因拒绝配合调查,被施以3521%的叠加关税,越南、泰国光伏组件最高税率达
关税壁垒促使中企加速向印尼、老挝等未受制裁国家迁移。印尼凭借更宽松的贸易政策吸引天合光能、隆基绿能等企业投资,预计2025年光伏产能将增至20GW,较2022年增长20倍。老挝则通过税收优惠和电力成本优势
普遍适用的34.41%总税率。许多最严格的关税税率是针对那些“基于现有事实并带有不利推断”的公司。这通常意味着公司在调查中未向美国商务部提供信息(未配合美国“双反”调查),而并非一定表明其存在倾销产品
在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调查的最终肯定性裁决中,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来自东南亚四个国家的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进口征收高额关税。这些措施本质针对的是美国认定存在倾销行为、接受国际补贴并以不公平低价
、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的太阳能电池,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双反”)的信息,在业界引发了广泛关注。其中提到,柬埔寨的部分光伏企业,将面临最高达3521%的创纪录关税。相比去年,本次“双反”政策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