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居民分布式光伏发展现状分析

来源:发布时间:2016-01-04 00:04:59

当前光伏应用市场主要包括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两种方式,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装机规模较小(几千瓦至数兆瓦)、布置在用户附近的光伏发电系统,通常接入35千伏等级以下的电网。

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一般是安装在居民建筑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与大规模电量输出的光伏电站相比,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特点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发出的电有相当部分被用户自身消纳,由此具有靠近用户、输电成本低、对电网影响小、选址灵活、应用范围广等一系列优势,是极具发展潜力的光伏应用方式,也成为了我国着力推广的未来电力生产方式之一。

由于同样是安装在屋顶、同样是利用太阳能,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常常与居民太阳能热水器进行比较。目前,我国的太阳能热水器产业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走出了一条不依赖政府补贴和强制安装政策的发展道路,无论是太阳能热水器的总产量,还是应用的总集热面积,多年居于世界首位。太阳能热水器从原材料加工、产品制造,到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营销服务和推广应用,已经形成了一个大规模商业化的成熟产业。

那么,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是否也有可能像居民太阳能热水器一样,迅速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呢?更重要的是,这种推广应用是否最终也能走出一条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市场化道路呢?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仍面临诸多困难尽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应用成本明显下降、以及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具备了大规模发展的可能条件,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当前我国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仍面临着一系列的障碍。尽管它们更多表现为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却严重阻碍着将我国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大规模应用的“可能”转为“现实”。围绕“经济性差”和“独立性差”这两大核心问题,可将当前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所遇到的突出问题分为以下几类:

电网企业激励不相容,缺乏积极性,能源主管部门监管乏力,“并网难”成为最重要的制约因素之一

如前所述,如何保证用户“方便联上网、顺利拿到钱”是目前我国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能否快速发展的最关键问题。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对于个人利用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后代个人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并及时开展相关并网服务。”

与此同时,“电网企业根据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电量和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电费结算周期及时向个人支付补贴资金”。换言之,无论是备案、并网还是拿钱,居民都是同电网企业在打交道,是电网企业代居民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开展并网服务,同时将相关的财政补贴和卖电收入发放到居民手中。因此,在很大程度上电网企业的态度和行为,决定着目前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能否得到快速发展。


然而在分布式光伏推广的过程中,在现行的制度安排下,电网企业成为了唯一一个没有任何直接好处、却要付出额外成本的主体。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帮助各级政府实现了能源结构清洁化等政策目标,光伏设备生产企业销售了产品,专业化应用企业看到了商机,具体用户拿到了补贴。而电网企业不仅要接纳随机性、间歇性较强的光伏发电的电量,给电网运行的管理和调度增加额外的负担,还要承担并网所带来一系列成本,包括制订接入系统方案、更换电表、线路接入、并网验收和调试等费用。

尽管国务院在《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提出要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量作为电网企业业绩考核指标,国家能源局也强调其派出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但是在项目具体落实的过程中,电网企业事实上具有很大空间的自由裁量权。在现有激励安排下,对这种只能给自身带来负担和麻烦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地方电网企业多半会采取能拖则拖的方式。

现实的情况也正是如此。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要求,电网公司对于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申请应该是直接接受、不能拒绝的,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中还明确规定了办理并网流程的具体时限。然而,实际情况是,不少地方电网企业在接受申请时根本不会开具回执,没有了起始时间,就使得相关时限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此外,一些地方电网企业还以各种借口对项目申请推诿和拖延,例如有要求物业同意的、要求小区业委会同意的、要求城管同意的、要求住建局备案同意的,等等。尽管电网企业对于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并网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在现有激励扭曲的环境下,这些并网前提条件更多时候是被地方电网企业当作拖延手段在使用,它使得相当多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陷入遥遥无期的等待或进退不得的僵局。

综上所述,电网企业在当前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中扮演着事实上的最重要角色,但同时它又最缺乏积极性,因此“并网难”已经成为了制约当前我国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建设条件限制过多,相关法律、金融等支持政策缺失,对相关企业支持不足

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光伏产业投融资前景及战略分析报告》指出: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还面临着建设难的问题。首先,光伏系统施工单位被要求同时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个企业要获得电力设施许可证通常最少要有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能够同时拥有上述跨行业三证的企业并不多。对光伏项目施工单位的三证要求,对于大规模的光伏电站而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于只有几千瓦规模的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而言,就过于苛刻了。在现实的情况中,大多数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施工单位资质达不到这个要求,由此也经常成为了电网企业拒绝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一个借口。

其次,居民住宅尤其是高层住宅的屋顶产权关系不清,相关法律的缺失导致各方(业主、物业公司、业委会等)的权责界定相当复杂。在现实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经常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态度,并不鼓励管辖范围内的居民兴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甚至采取各种手段加以阻扰。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苏州有一个非常有意愿安装分布式光伏的高层顶楼用户,但物业公司就要求其必须得到该38层楼每一户居民同意安装的签字,最终使得该项目不得不停止。

再次,由于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小、条件复杂、情况各异,所以目前更多是一些专业化的小公司(例如前面所述的创业型企业)在开展相关的业务、探索可行的商业化模式。然而就目前出台的各种政策来看,政府对于这些从事光伏推广的专业化企业并未给予足够的关注和帮助,而这些更具创新力和活力的小企业生存处境的艰难也反过来影响了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有效推广。

下一页>  

对于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尽管国家已有明确的补贴政策,不少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各自的补贴政策,然而这些补贴政策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常常由于部门协调不畅、手续繁杂、监管不力等原因,执行难以到位。

例如居民在领取发电补贴和售电收入时,电网企业要求应到税务局开相应的发票,而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只有注册公司或个体户才可以开发票;根据工商局的规定,要想成为能够售电的公司或个体户,必须要有供电业务许可证,而是能源局要求,供电业务许可证是不能发给居民个人的。由此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居民要拿到相关发票并取得收入,就陷入了一个事实上的死循环。

虽然上述问题最终由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出台的“居民并网卖电发票由电网代开”的规定而得到解决,但仍存在光伏补贴和上网电费被扣税的问题。目前电网支付给居民的发电补贴和售电收入,均被扣除了17%的增值税。而根据税务总局的《关于中央财政补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13]3号)中“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以及财政部的《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等规定,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所得的补贴应该不交增值税,售电收入则交纳8.5%的增值税。地方电网公司对此的解释是,财政部在向电网转付补贴,已经扣除了17%的增值税。本来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经济性就相对比较差,相关补贴和税收政策的执行不到位更进一步打击了用户的积极性。

此外,一些地方或者是积极性不够,迟迟难以颁布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地方配套文件,或者是相关政策出台过于随意,政策稳定性差、选择性过强(如过于强调使用本地产品、过于注重规模或大企业),也不利于当地光伏市场的健康发展。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1/04/177050.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内蒙古康巴什区: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22 10:02:14

内蒙古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发布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计划在辖区内建设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其中分散式风电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万千瓦。公告明确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实行公开竞争性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进展及多场景融合能力。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不得存在已获规模但长期未建的情形。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管控:分布式光伏须在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12个月内投产;分散式风电须6个月内完成核准、18个月内投产。建设须坚持“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严控场址、规模及投资主体变更,严禁倒卖项目,并鼓励与乡村振兴、零碳园区等融合发展。(199字)

2.27元/W!江苏泰州5.79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20 08:53:57

本文介绍了江苏泰州一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中标结果。该项目为大唐扬动股份有限公司5.796MW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大唐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建设地点位于泰州市姜堰区。经公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321.0458万元,折合单价2.27元/瓦。该价格体现了当前分布式光伏EPC市场的成本水平,也反映出项目在规模、地域及实施条件等方面的综合特征。作为典型的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其建成投运后将有助于提升当地清洁能源消纳能力与企业绿电使用比例。(198字)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河南新乡中航国际4.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EPC招标!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16 09:02:46

本文介绍了河南新乡中航国际4.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项目由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资金全部来自企业自筹,选址于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区(新乡市红旗区牧野大道南段2399号)。工程拟利用约4万平方米厂房屋顶及5500平方米规划用地建设光伏电站与光伏车棚,规划装机容量不低于4.5MWp,采用N型单晶硅防积灰组件和组串式逆变器,优先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网。招标范围涵盖设计、采购、施工、荷载鉴定、屋面防水、并网接入、手续办理、系统调试、验收移交及质保服务等全过程EPC工作,并明确在荷载或生产条件受限时允许实际装机容量低于规划值。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3.52元/W!湖北孝感38.87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13 08:37:40

本文介绍了湖北孝感孝南区“产教农储38.87MW胡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该项目由孝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规划建设容量为38.87兆瓦。公示显示三家候选单位及其投标报价与折算单价:第一候选人为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报价1.358亿元,3.49元/瓦),第二为陕西中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62亿元,3.50元/瓦),第三为孝感市澴川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星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1.369亿元,3.52元/瓦)。公示内容涵盖中标排序、主体名称、金额及单位造价等核心信息。

宁夏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价格公示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09 09:49:46

彭阳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8日公示了该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购价格方案。本次收购覆盖全县共7731.74千瓦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审定总收购金额约为2072.33万元。收购工作依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彭政办发〔2026〕12号)开展,并经县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至10日,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相关联系方式已一并公布。附件《收购汇总表》列明了具体项目及对应价格明细。

深天马A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23 17:09:58

深天马A(000050.SZ)公告披露,其六家子公司——上海天马、上海光电子、武汉天马、武汉天马上海分公司、成都天马及芜湖天马,拟与关联方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由中航成套负责在各子公司指定建筑物屋顶建设、运营及维护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投运后,中航成套以优惠电价向各子公司供应所发电力。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预计25年内累计交易金额约6.72亿元。该安排旨在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绿色能源应用,降低子公司用电成本,同时体现公司对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布局。

绿色辽港 | 营口港荟源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发电量突破1.5亿度来源:辽宁港口 发布时间:2026-06-23 09:34:14

全国低碳日之际,营口港荟源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发电突破1.5亿度!该项目装机18兆瓦,利用28座库房屋顶铺设6.5万块组件,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节约标煤4.88万吨,减碳14.1万吨,打造港口绿色低碳发展标杆。

河南:利用公路服务区等路域资源规模化建分布式光伏电站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18 10:41:58

本文介绍了《河南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核心内容,旨在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方案以“公转水”“公转铁”、多式联运、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装备推广等为重点任务,设定明确量化目标:到2028年,公路货运量占比降至86.1%,水路、铁路货运量分别提升至9.1%和4.8%;新能源运输量占比达25%以上;建成70个绿色低碳服务区,路域资源分布式光伏装机超700兆瓦;新增新能源营运货车至3.8万辆,新能源船舶达30艘。方案还配套财政补贴、通行费优惠、激励政策及保障机制,系统推进交通结构优化与能源融合。(199字)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东隅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9 09:33:07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选址在山西省晋城市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米山工业园,依托康硕电气集团自有厂房屋顶及空地实施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600千瓦峰值(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即所发电量优先供企业内部生产与办公使用,富余电量则接入公共电网销售。该项目建设旨在提升企业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用电成本,并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下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导向。作为康硕电气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稳定、清洁的电力供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