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就电力体制改革如何推动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回答记者提问时,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人表示,在发电计划和调度中将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逐步放开常规火电等传统化石能源的发电计划的同时,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外送消纳,提高跨省跨区送受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
此外,在电力外送方面,还将建立电力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机制,积极开展跨省跨区辅助服务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跨省区送电量约为8000亿千瓦时。而国家电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跨区跨省交易电量共完成7252.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3%。其中,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跨区跨省外送电量全年达1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
尽管近几年由于西部省份光伏电站高速发展而带来的“弃光”、“弃风”问题一直伴有争议,但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中国的光伏发电而言,在西部地区发展大型地面电站是保证其高速发展的前提。
在这种情况下,远距离、大规模外送,将是制约中国新能源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但与此同时,也是必由之路。
地区竞争加剧?
根据此次电改给出的方案,对电网的定位将类似于高速公路的角色。这也意味着,在未来的电力市场竞争中,输送距离将成为最终电价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在此前下发的通知中,发改委表示,跨省跨区送电电价,由送电、受电市场主体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在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价格,并建立相应的价格调整机制。而对于其中的电网部分的费用,发改委则表示,将组织对跨省跨区送电专项输电工程进行成本监审,并根据成本监审结果重新核定输电价格(含线损,下同)。输电价格调整后,同样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将调整幅度在送电方、受电方之间按照1:1比例分摊。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可以预期的是,在电力供应日益宽松以及电价趋向由市场决定的大趋势下,对于主要的电力外送地区尤其是西部的几个光伏大省而言,在电力的外送方面的竞争也将日趋的激烈。而如何保证本地区能有更多的新能源电力外送,将成为这些地区的考验之一。
“虽然,有些电网是专项线路,带有自然垄断的属性,但这样的线路毕竟是极少数,大部分电网是同时经过好几个省份的。这样,如果在考虑输送距离的情况下,不同省份所送出的电力的最终电价可能就会不一样。当然,对于那些火电同样发达的省份,其可以选择打捆的方式,通过火电部分的让利,来拉低综合电价,也是可能的思路之一。”有市场人士表示。
内蒙古发布的一份数据则显示,2014年,内蒙古外送电装机2600万千瓦,外送电量1460亿千瓦时,占全国跨省送电量的18.5%,连续10年居全国首位。
上述市场人士认为,与西部省份相比,未来,中部的一些省份可能更具有区位优势,毕竟这些省份距离电力的主要消纳地——东部,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