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意味着,对于光伏电站而言,极有可能会就此如同其他行业一样,进入一个收益率相对稳定的时代,也不排除是“微利”时代,尤其是在电力行业告别“垄断”还原其商品属性的这一大环境下。而对于光伏电站的经营者而言,这可能是一个“微利”处于常态的时代,是一个靠“规模取胜”或者依靠发电、售电侧等综合收益来获得生存发展的时代。
三、电改下的电力外送争夺战
对于破解困扰光伏行业已久的“限电”问题而言,大规模外送,仍然是必不可少的措施之一。
不过,在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对于位于不同区域的光伏电站而言,所面临的外送市场需求情况,可能也会出现一定的分化。因为按照电改给出的设计方案,对电网公司的角色定位类似于高速公路,对输送的电力收取相应的传输费用。
根据发改委此前发布的《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跨省跨区送电价格主要通过协商或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而对于其中的电网部分的费用,发改委则表示,将组织对跨省跨区送电专项输电工程进行成本监审,并根据成本监审结果重新核定输电价格(含线损,下同)。输电价格调整后,同样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将调整幅度在送电方、受电方之间按照1:1比例分摊。
可以预期的是,在电力供应日益宽松以及电价趋向由市场决定的大趋势下,对于主要的电力外送地区尤其是西部的几个光伏大省而言,在电力的外送方面的竞争也将日趋的激烈。而如何保证本地区能有更多的新能源电力外送,将成为这些地区的考验之一。
国家电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跨区跨省交易电量共完成7252.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3%。其中,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跨区跨省外送电量全年达1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
简单计算可知,即便这190亿千瓦时全部用来输送光伏,其对应的装机规模也仅在10多个吉瓦。
外送仍是必由之路
根据官方给出的破解新能源“弃光”、“弃风”这一问题的解决思路,可再生能源电力外送消纳是其中的主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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