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由于2家中国企业在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双反案中违规,因此决定取消这2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并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2家中国企业分别是:
(1)正泰太阳能(浙江)有限公司(Chint Solar (Zhejiang) Co. Ltd)及其关联公司;
(2)杭州浙大桑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Hangzhou Zhejiang University Sunny Energ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和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Zhejiang Jinbest Energ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2012年9月和11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3年12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同时接受121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该措施将于2015年12月7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