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与传统的大型电网发电系统相比,分布式光伏发电这种小规模、分散式的发电方式因为更加靠近用户,一方面可以减少电力在升压运输中的损耗,降低高压输电成本,更加经济、安全;另一方面,这种发电方式主要依靠的是新能源---太阳能,提高环境保护能力的同时也降低了对于传统能源的依赖。故在传统能源逐渐枯竭的今天,这种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方式受到了很多国家的青睐,其中欧美、日本等国早在20世纪就已经开始了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的探索。
1、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我国的发展意义
相较于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我国的发展较晚,直到2012年我国才开始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虽然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但是其发展对于我国来说意义重大。
1.1、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打破我国光伏产业瓶颈的关键
众所周知,2011年美欧先后发起的针对我国光伏的“双反”调查沉重打击了我国的光伏产业,直至今日我国大部分光伏企业尚未走出产业“寒冬”。虽然这次欧美调查存在恶意成分,但通过这次调查也暴露出我国光伏产业国内市场需求极小,极度依赖产品外销的畸形发展方式。由此可见我国光伏产业链发展并不均衡,上游的制造业发展迅速,而下游的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却发展缓慢,在国际市场形成封锁的今天,供过于求导致的“产能过剩”问题必然阻碍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故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开阔国内市场就成为帮助光伏企业走出“寒冬”,完成产业升级,捋顺产业链条的关键。而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我国的发展就起到了这样的一个作用。可以说,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已成为开阔国内光伏市场的重中之重。
1.2、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一环
虽然我国早在200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但是直到今日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产值仍然较低,风能、太阳能发展频频遭遇瓶颈,核能、生物质能开发进展缓慢,同时我国的传统能源如天然气、石油等储量却频频告急。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原油、天然气、煤炭3大主要能源的进口量均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对外依存度进一步攀升,其中2013年原油对外依存度达到58%,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到31.6%。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崛起,能源供应量和资源消耗量也将进一步增加,工业化和碳减排之间的博弈也将日趋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加快发展新能源、降低对于传统能源的依赖成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关键。
因此,近年来我国政府连续出台多项利好政策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我国的发展,仅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部门就出台了多部文件,如财政部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指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4项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等。2014年2月,国家能源局下达今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确定全年新增光伏备案总规模为1400万kW,其中分布式为800万kW,可见我国推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决心。
但是,对于上述的利好政策,市场反应并不热烈,大多数企业及个人都处于观望的状态。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国内分布式光伏安装累计超过5GW。但不难发现,在累计完成的分布式总量中,“金太阳”工程的贡献量约为2/3,完全通过市场化投资的分布式项目则少之又少。截止到2014年2月初全国18个分布式光伏示范区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尚未动工,而国内众多城市2014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几乎为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似乎陷入裹足不前的困境,对此许多业内人士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前景表示担忧。在这种情况下,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我国的发展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为了探索出能够促进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路径,我们必须从阻碍发展的原因入手。
2、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我国发展缓慢的原因分析
分布式光伏发电之所以在我国尚未形成规模,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2.1、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
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我国的发展,特别是以居民家庭为单位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需要业主的支持,所以如何调动业主的积极性就成为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前提。目前,政府主要通过免税和补贴的方式来提高业主投资分布式光伏的积极性,如已经落实的《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规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全电量补贴政策,补贴价格为0.42元/度,远高于市场预期,按此补贴额度和执行期限计算,多数省市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内含报酬率在8%~11%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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