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年没有列入国家的光伏扶贫示范省份,但省政府却十分重视光伏扶贫试点工作,专门组织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到兄弟省调研学习,在2015年5月初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每个县区选取1-2个贫困程度较深、群众有参与热情、具有一定规模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或贫困村进行试点,下半年开始建设,年底建成投入使用。西安等各市根据通知要求于2015年6月底前,将试点县区名单及试点方案上报到了省扶贫办。
经过了2个半月的时间,2015年8月11日,省扶贫办和财政厅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15)31号。确定了蓝田等10个县(每个市一个县)做为试点,每个县选取1-2年移民搬迁安置点或贫困村开展分布式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省安排2000万资金用于试点,各县均为200万元。使用的原则是瞄准贫困,财政扶持资金用于在册贫困户分布式光伏设备项目建设补助,每户补助最多不超过2万元,具体补助形式和标准由各试点县研究确定。通知要求9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底前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