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于2026年9月14日印发《推进钙钛矿光伏电池试点应用实施方案》,明确以多场景验证为路径,加快钙钛矿光伏技术工程化落地。方案提出到2030年,建成一批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试点项目,形成全国领先的创新与应用试点体系。重点布局五大应用场景:“钙钛矿光伏+交通设施”,推动铁路、公路、港口及车载光伏应用;“+建筑”,推广光伏瓦、幕墙等BIPV产品;“+矿区”,结合生态修复实现能源开发与环境治理协同;“+海上风光同场”,开展高盐雾、高湿热环境实证;以及“+其他”,拓展至零碳园区、农(渔)光互补、可穿戴设备和航空航天等领域。配套强化项目试点、政策激励、市场消纳与标准认证四大支撑举措,全面助力钙钛矿光伏产业化与绿色低碳发展。(198字)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提出以绿色低碳转型为核心,系统推进超大城市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中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平均达20%,规模化推广超低能耗与近零能耗建筑;全面执行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光伏安装“双控”要求,试点建筑光伏一体化及“光储直柔”技术;至2030年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5000万平方米。同时,规划统筹城市更新、住房保障、“好房子”建设、精细化治理与韧性安全等多维任务,旨在构建现代化超大城市住建管理体系,支撑上海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198字)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工业绿色用能。试点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准入、投资及并网等全环节标准,覆盖新增与存量负荷,支持配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项目申报;消纳受限的闲置新能源项目可转为直供电源。政策鼓励民营、合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一规范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比例,并允许最高33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配套专项安全评估。试点项目须实现电源与负荷同市域布局,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细化方案编制、用地审批及集中申报等实施要求,目标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源荷直连示范模式。(199字)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建设工作,首批确定5个试点项目,重点面向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专线直供示范。试点依托省内绿电“三进”工程,探索电源与负荷端直接连接的新模式。文件厘清了属地发改部门、电网企业及试点企业的三方职责,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和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发电与用电企业签订长期绿电购售合同并完成交易备案;鼓励配置储能设施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后续将按“成熟一家、启动一家”原则动态扩容试点范围,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绿色用能样板。(198字)
本文报道中国能建中电工程江苏院中标华能江苏公司灌云400兆瓦海上光伏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近海G1海区,是江苏省发改委批准的首批“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之一。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接入区域电网,建成后将优化当地能源结构、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并为沿海地区海洋新能源规模化开发提供实践范本。文中进一步阐释,“风光同场”指在同一海域统筹布局海上风电与光伏,通过立体分层用海、资源互补协同,提升单位海域能源产出效率与供电稳定性,兼具生态、经济与产业示范多重价值。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7月印发通知,启动全国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聚焦三类方向:一是以民生保障为主的公益性村镇微能网(群),强调“村能村用”,要求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40%;二是面向工商业负荷的综合微能网,鼓励多能互补与市场化运营,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三是边远地区智能微电网和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应急型微电网,突出供电兜底与快速响应能力。试点分阶段推进:2028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项目,基本建立清洁能源供应与管理体系;2030年底前推广成熟经验。工作坚持政府指导、电网牵头、多方参与,实行方案申报、评估遴选、动态管理机制。(199字)
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光伏区新B标段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于7月14日公示,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以3.45亿元中标。该项目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属国内首批海上光伏示范工程之一。中标标段对应海上光伏区第②号施工区域中尚未建设的部分,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25.66MWp(该区域总规划直流容量285.91MWp,其中60.25MWp已建成)。工作内容涵盖光伏发电单元、汇流与变电设备、控制保护系统、电缆栈桥等建安工程,以及至海缆转化点的集电线路敷设。合同工期16个月,计划自2026年7月20日启动,至2027年11月20日完工。
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试验工段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于7月9日公布,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995.004831万元中标。该项目为海上光伏示范工程,整体直流侧装机规模约646.86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并规划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通过2回220kV海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经1回220kV线路并入电网。本次中标标段仅实施0.7MWp光伏发电单元(不含箱变及集电线路),工作范围涵盖土建施工、光伏设备采购与安装(含组件、逆变器、钢管桩、支架平台、专用电缆等)、全过程验收消缺、专项检测、配合整体调试并网及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移交及质保服务等。所有设备须满足智慧电站技术要求及当地电网接入标准。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常州市近零碳园区和近零碳工厂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近零碳试点园区申报与评审工作。经园区自主申报、辖市区推荐及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拟确定8个园区入选2026年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建设计划。该名单于2026年7月1日至7日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公众监督与实名反馈,相关意见需附证明材料并提交至市发改委资环科指定邮箱或电话联系。此举旨在规范试点遴选流程,保障近零碳园区建设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与实效性,推动全市绿色低碳转型目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