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发布时间:2015-06-03 23:59:59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329号)、《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45号)、《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77号)以及我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工作,促进全省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实行分级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和我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电站备案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发改部门实行分级备案管理,具体按照我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有关规定执行。

二、 项目备案基本条件

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向发改部门提交《登记备案申请表》。

(二)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 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按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其中,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由具有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格和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由具有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格和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交项目简介。

(四) 光伏电站项目应提交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格和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记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6号令)。

其中,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简化程序办理,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于每月底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三、 项目备案文件

项目备案文件应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主体、建设场址及外部建设条件、有效期限等要素。备案文件应及时抄送省级发改、财政、物价部门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作为申请国家和省级补贴资金的基本条件。

四、 项目备案变更


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投产之前,投资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重新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五、 加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


各市发改部门是本市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管理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国家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管理工作,根据省级分解下达的建设规模指标,结合本市光伏发电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落实情况,优选确定纳入国家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项目名单。要建立健全建设规模动态调整机制,对于未按要求组织实施的国家新增光伏电站项目,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土地、环评、规划等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市场。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开工建设,及时跟进、了解、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我委将对各市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已安排建设规模执行情况将作为下步安排建设规模的重要依据。

该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国家或省对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政策作出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27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06/03/189758.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三︱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布局”与“破局”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4:51:02

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布局”与“破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光热发电集热电转换和常规交流同步发电机于一身,具有大规模、低成本和高安全储热系统功能,以及宽负荷调节范围和快速变负荷能力,是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支撑。《若干意见》提出,到2030年,光热发电的总装机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一︱加快构筑新型电力系统重要支撑 开启我国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新征程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09:32:22

加快构筑新型电力系统重要支撑开启我国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新征程──《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要求,我国正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之二︱推动光热发电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助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09:28:24

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加强光热发电综合要素保障,支持光热发电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1:53:09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在我国能源结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意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1:51:48

为更好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助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现就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三级调研员姚有根被查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12-22 15:13:26

日前,经中共芜湖市委批准,芜湖市纪委监委对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三级调研员姚有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扎实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12-13 00:03:26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重要政治优势。”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大原则、重大战略任务和根本保证,为做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科学指引。必须准确领会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高质量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党中央战略部署落地落实,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不断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局面。

钙钛矿电池可申报!关于开展第15批 《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申报工作的通知来源:钙钛矿工厂 发布时间:2025-12-08 09:45:21

在“双碳”战略引领下,我国光伏技术创新再迎里程碑进展。近日,南京大学谭海仁教授课题组联合仁烁光能产业化团队,在清洁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其研制的平米级商业化钙钛矿光伏组件,不仅实现了绿色环保制备,更在转换效率与产品可靠性方面双双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之四︱多维融合 集成破局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18 16:22:56

在此背景下,《意见》明确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集成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统筹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水平消纳,强化多能源品种一体化开发,提升供应可靠性和系统稳定性,《意见》提出了加强新能源与其他能源品种一体化配置的新思路。为实现有限资源条件下的新能源大规模、高质量发展,《意见》结合不同区域空间要素和能源资源特点,提出多种类型复合开发利用方式和空间资源集约利用路径。

《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之三︱融合聚变,绿动未来:以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11:45:33

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能源发展理念和模式创新升级,坚持技术创新、产业协同,拓宽新能源与产业耦合发展新空间,将有力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增强绿色发展动能。紧密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推动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将有效助力以绿色为底色、以创新为引擎、以融合为特征的经济社会变革。

《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之二︱推动新能源供给与消费侧深度集成融合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14 12:00:10

就近协同布局是新能源供给与消费侧集成融合发展的基础。为此,《指导意见》将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作为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重点突破方向,支持新能源进一步拓宽利用途径。《指导意见》从项目投资开发管理、电力调度机制、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为新能源与消费侧的集成融合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优先支持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开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