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已经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在工信部电子司网站公布,按照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请全省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的光伏企业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要求与最新要求一致,材料数据要真实,内容详实,加盖企业公章后,务必于4月20日前将电子和纸张版报送至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处。请各市经信委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企业报送材料。
对已经列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请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加盖企业公章后,4月20日前将电子和纸张版报送至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处。
联系人:武瑞松 电话:0531-86126227
附:1、工电子函【2015】166号《关于开展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2015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