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阳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重要政策建议

来源:发布时间:2015-03-09 09:25:59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工业”的重要指示。结合国外发展新能源的历史和经验,笔者认为,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将成为推动此项政策的重要途径。

虽然2014年国家能源局运筹帷幄,想方设法,锐意改革,出台了很多鼓励和发展国内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政策,大大促进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进程。然而从去年的完成情况看,极其不尽人意。

有鉴于雾霾危害民众的严重性,更结合未来电改的适应性,笔者经过仔细研究,同时征求行业内众多专家和学者的意见,提出彻底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缓慢的重要政策建议,以达到尽快将我国转型为新能源大国的目的。

  一、刚性化可再生能源配额用电指标

目前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以下简称配额制)已经似春风拂雨,等待瓜熟蒂落。然而,即使配额制下达,由于缺乏强制执行的措施,就地方执行机构而言,也就是可有可无的摆设。作为一个雾霾如此严重的经济大国,从时不我待的角度而言,刚性化可再生能源配额用电指标是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基础。对此问题,笔者有如下建议:

1、将各个地区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用电指标作为刚性考核指标

根据能源局的政策规划,配额制已经提上议事日程。这里我们建议对各个地区不再划分等级和配额差别,完全按照社会电力消费的耗能情况,考核配额指标。对各地政府领导下达必须占比可再生能源的刚性考核指标,以大大提高政府官员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

2、可再生能源配额用电指标考核部门可以由各地电网实施

鉴于社会用电的供应和调度绝大部分是由电网公司实施的,同时度电补贴制度下,电网公司同时也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计量部门。因此,电网公司是天然的配额用电指标考核单位。建议政府将此项考核指标落实到各地电网公司实施,相信其推广和执行能够得到有力的保障。

3、鼓励各地政府层层分解指标,按照固定比例分解到工商企业。

在雾霾的威胁下,天下除霾,匹夫有责。全体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在改变大气环境的过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而作为主要耗能单位的工商企业应该为此做出更大贡献。分解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按照耗能的固定比例直接要求工商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是保证完成配额指标的有力措施。同时规定,如果不能完成配额指标,按照光伏发电标杆电价征收配额指标补偿费。


4、鼓励工商企业自建和联合开发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化惰性为动力。

分布式光伏发电之所以进展缓慢,和工商企业动力不足,传统能源耗能习惯有极大的关系。在配额制的促进下,相信工商企业会有更大的动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因此,应该鼓励工商企业自建和联合开发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凡是投资此类项目的企业,可以通过使用可再生能源耗能冲抵配额指标。

  二、免除分布式光伏发电增值税

按照政策,光伏发电的增值税政策在2015年即将到期,目前后续增值税的减免尚无音讯。鉴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滞后,建议国家在出台新的可再生能源财税政策的时候,免除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增值税,作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重大财税政策实施。

  三、取消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上网系统备用费

目前国家政策已经规定了,取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的系统备用费。但是,国家在规定了自发自用可以改为全额上网的政策中,忽略了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接入企业变压器时候的系统备用费缴纳问题,从而导致上述政策无法落地。

鉴于工商企业在休假、停产以及经营困难的时候,出于企业自身的考虑,经常报停企业内部的变压器,从而导致安装在工商企业的屋顶分布式电站无法通过企业变压器上网。如果需要上网,就要缴纳非常昂贵的系统备用费,使得光伏发电企业宁愿选择弃光,也不愿意发电上网,这大大浪费了社会资源,在电力体制运行中是完全不合理的规定。

因此,取消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上网系统备用费是保证电站投资者利益和节约社会资源的必要措施。

  四、建立分布式光伏电站产权制度

1、分布式电站的立项纳入建设规划的正规管理

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都是建立在经过规划批准的建筑屋顶之上。与这些具有完善建设手续的建筑物相比,光伏电站通过规划备案之后办理产权登记存在着无法办理的法律障碍。基于政府工作程序中,土地登记是规划备案的基础,绝大多数规划部门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很难接受和办理。因此,政府应该明确规定,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只要有与屋顶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就必须给予规划备案,并且此规划的撤销同样必须经过规划部门批准。

下一页>  

2、建立分布式电站的不动产产权制度

在规划备案的基础上,光伏电站实行产权登记制度。经过政府完成备案手续以及政府指定机构验收电站之后,允许建成发电的光伏电站在有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完成产权登记,最好是能够颁发分布式光伏电站产权登记证书,拥有者可以和屋顶业主是同一主体,也可以是不同主体。经过产权登记的光伏电站,按照物权法对应的法律条款保证拥有者的利益,成为投资业主的资产登记法律文书。

3、立法消除分布式电站的存续风险

经过产权登记的光伏电站,在面临企业改造、城市改造,土地性质变更等行为时,电站企业能够以产权主体身份进行协商和谈判,涉及政府的应该按照不动产权补偿办法给予补偿。如果屋顶业主基于自身发展需要,改造和拆除此类电站,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经过政府规划批准或者备案,可以选择重新在原址建设光伏电站,也可以是原业主提供其他屋顶,以相同的租赁条件提供给电站业主,以用于重建光伏电站

在政府需要企业整体搬迁,企业不再存续的情况下,政府除了承担因为城市规划使得光伏电站拆除和重建的损失以外,可以选择提供其他屋顶,让光伏电站整体重建。此类电站同时还要确保原批准电价按照20年的时间延续有效。

  五、规定电网成为分布式电站结算主体

在目前国内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的情况下,要消除电费按时按量缴纳的风险,规定电网成为分布式电站结算主体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建议规定分布式发电的收费,全部由电网企业代收代付,可以考虑给予电网适当的征收管理费用。根据国家政策,度电补贴的计量无论是自发自用,还是余量上网均由电网企业认定。所以电网公司不增加技术上的工作量,只增加财务管理上的工作量,应该是最方便、快捷、权威而有信用的电费征收单位。根据笔者测算,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可以按照1%的金额向电网企业缴纳征收管理费,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可以找2%的金额向电网企业缴纳征收管理费,都足以弥补电网企业在这其中所支出的成本。

根据笔者向行业众多专家和学者征求意见的情况看,以上五条对于彻底解决目前分布式光伏电站进程缓慢的问题将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03/09/198975.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广东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9 17:26:24

附件: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8日

广东分布式光伏政策全解读:2026年Q1消纳红区更新,7地市受限,破局有4条路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4-08 14:28:27

索比光伏网结合最新的国家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和2026年2月10日正式试行的广东省级实施意见,整理了四类项目分类标准、三条硬红线详解、7地市消纳困难区现状与四条破局路径,以及从2025年1月到2026年3月全部关键政策节点速查。

镇江: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分期建设禁增连接点,竣工验收4日内未整改不予并网来源: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4-07 16:53:34

4月2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用电费用,应由供用电合同签订主体负责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供电企业可依法依规实施欠费停电,断开光伏项目与电网侧连接点。同一用地红线内,通过分期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

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复函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09:10:09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报来《中山供电局关于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备案事项函复如下: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同意备案你局报来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备案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76.4千瓦,纳入我市202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中铁八局申请分布式光伏控制电路专利,提高光伏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6-03-31 21:45:54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中铁八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申请一项名为“一种分布式光伏控制电路”的专利,公开号CN121749081A,申请日期为2026年2月。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中铁八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7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209次,财产线索方面有商标信息2条,专利信息195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19个。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 (2025年第三批)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3-27 17:42:27

3月26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的通知。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反馈。

广东佛山禅城区: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来源: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8 09:38:58

3月16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发布。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提升负荷精准调控能力和系统调节弹性,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山东分布式光伏市场化转型的首月观察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3-03 10:17:20

在首月结算中,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市场交易,结算电价表现出差异化特征。分布式光伏结算电价的差异化,标志着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彻底告别固定电价保障时代,进入以市场化供需定价为核心的新阶段。这要求未来在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中,需将储能配置比例与市场电价波动规律进行精细化匹配。灵活调整运营策略,分布式光伏业主需培养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对现货与中长期电价进行研判,制定差异化的市场经营预案。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09:19:06

吉能新能30号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近期,国家先后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为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方向路径。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如下。

安徽宿松县印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来源:安徽宿松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26 09:58:25

日前,安徽宿松县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宿松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谁投资、谁负责”原则,项目法人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相关民事责任,从业人员与产权人商定事项的法律责任、义务由授权企业全额承担。企业接受未授权人员开展业务的,视为自愿承担该业务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十六批减排项目清单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2-25 09:52:27

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有关文件,将上海玛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玛巍机电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减排项目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