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美商务部终裁对华输美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来源:发布时间:2014-12-17 08:41:59

美国商务部当地时间16日宣布终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美方将征收“双反”关税,同时认定中国台湾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将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当天发布了对中国大陆和台湾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的终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

与商务部数月前公布的初裁结果相比,终裁结果认定的台湾地区产品倾销幅度下降,但中国大陆产品的补贴幅度有所上升。美国商务部初裁认定中国大陆产品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

根据美方贸易救济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明年1月29日左右做出终裁,如果这家机构也做出肯定性终裁,美国海关将正式开征“双反”关税;如果该机构否决中国相关产品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美方将不征收“双反”关税。

这不是美国第一次将“双反”大棒挥向中国光伏产业。2011年11月,美方不顾中方反对,执意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决定征收29.18%—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高额的税率使得中国企业很难向美国出口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

为回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的申诉,美国商务部今年1月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与首次“双反”调查相比,二次“双反”调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光伏电池扩大到光伏组件、层压板、面板等,对象也由中国大陆扩大到包括台湾,意在堵死大陆光伏公司海外代工和采购以规避关税的做法。

根据美方统计,2013年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总额为15亿美元,中国台湾输美相关产品总额为6.57亿美元。分析人士认为,美方此次终裁结果出炉意在全面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体硅光伏产品。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此前表示,美方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进行限制的做法,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保护色彩十分明显,势必使中美光伏贸易纠纷再度升级。

在美国国内,拥有70多家太阳能行业会员企业的平价太阳能联盟不支持美方推进“双反”措施。该机构表示,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将会导致美国太阳能产业增速放缓,抬高太阳能产品价格,减少美国就业岗位,美中应通过谈判解决贸易摩擦。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最高超173%!美国敲定印度、印尼和老挝光伏双反终裁税率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9-21 09:01:40

美国商务部已对印度、印尼和老挝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作出反倾销(AD)与反补贴(CVD)终裁,认定存在倾销行为并获得可抵消补贴。终裁税率差异显著:印度AD税率为123.04%、CVD税率为126.09%;印尼AD税率为94.36%、CVD税率介于73.2%至173.7%;老挝AD税率为65.43%、CVD税率在82.03%至153.67%之间。该调查始于2025年7月美国光伏制造与贸易联盟(AASMT)提出的“Solar IV”申诉,是继针对中国(Solar I)及柬埔寨等四国(Solar III)系列双反行动后的延续。目前措施尚未生效,须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于2026年10月14日作出产业损害终裁;若结果为肯定性,商务部将于11月2日签发税令。与此同时,美方正将调查范围扩展至埃塞俄比亚等地,并同步推进多晶硅进口限制及对韩国光伏产品的新增双反申请。(199字)

美国商务部最终对来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太阳能进口征收高额关税来源:路透社 发布时间:2026-09-14 08:52:30

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对来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征收高额反倾销与反补贴关税,认定这些国家生产商存在倾销行为并获得不公平政府补贴。具体税率方面,三国反倾销税率分别为123.04%、94.36%和65.43%;反补贴税率则分别为126.09%、73.2%–173.7%和82.03%–153.67%。该调查由美国太阳能制造与贸易联盟发起,成员包括First Solar、韩华Qcells等本土企业。联盟称此举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下一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10月14日裁定进口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若认定成立,商务部预计11月发布最终征税命令。此案延续了自2012年针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启动的长期贸易争端,反映了美国为遏制产能转移、保护本土制造业所采取的持续性贸易措施。(199字)

土耳其对华光伏铝边框作出反倾销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6-26 18:13:13

2026年6月2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2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铝边框(税号8541.90.00.00.11)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依据到岸价(CIF)征收正式反倾销税,有效期五年。该措施源于2025年5月25日启动的反倾销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覆盖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此前,土耳其已于2025年12月13日发布初裁,对涉案产品加征14.79%至31.40%的临时反倾销税。终裁税率详见附件征税表,标志着该案完成全部调查程序并进入执行阶段。

美国维持光伏产品 “双反” 壁垒! 中方已出手!来源:数字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1 09:50:17

本文介绍了美国对中国及中国台湾地区晶体硅光伏产品维持“双反”(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最新进展。2025年5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认定取消现行措施可能导致美国国内产业遭受持续或再度实质性损害,决定继续实施相关关税,有效期或将延长5年。该措施始于2014年美方应诉企业申请发起调查,2015年正式征税,并于2020年完成第一次日落复审后延续。面对长期高压壁垒,中国光伏企业尝试多种迂回方式拓展美国市场,但收效甚微。与此同时,中方已启动反制:商务部于2026年3月27日对美国限制绿色产品贸易等做法发起贸易壁垒调查,初步认定其部分措施涉嫌违反WTO规则及中美共同遵守的经贸协定。

美国高举234%关税大棒,印度光伏 “脱美入欧”来源:PV Tech   发布时间:2026-05-27 16:28:59

本文探讨在美国大幅加征关税(初步AD/CVD综合税率高达234%,叠加18%对等关税)导致印度光伏产品出口美国基本丧失商业可行性的背景下,印度光伏产业转向欧盟寻求新出路的战略动向。随着2026年1月欧盟—印度自由贸易协定(FTA)达成,印度制造商有望将欧盟作为替代性出口市场,尤其在欧洲推动清洁能源供应链多元化、限制中国逆变器使用的政策窗口下。然而,文章指出,印度面临多重现实挑战:欧洲市场对产品性能、认证、长期可靠性及可融资性要求极高;印度制造商在品牌认知、本地化布局、技术深度(如研发投入远低于中国)和信任建设方面仍显薄弱;FTA本身不自动转化为市场份额,需配套营销投入、投资者关系拓展及欧洲实体建设。尽管印度国内产能严重过剩(2025年组件产能达210GW,远超本土需求),为其出口提供结构性基础,但能否成功切入欧洲,取决于从规模扩张向技术升级与全球协作能力的系统性转型。

最高超123%!美公布3国光伏产品反倾销初裁税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4-27 08:41:32

美国商务部说明,公司特定税率的确定是基于现有事实及不利推论。美国商务部还表示,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最终裁决预计将于2026年7月13日左右公布,而老挝的最终裁决预计将在2026年9月9日左右作出。此外,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最终裁决将于2026年9月3日作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26年10月19日作出最终损害裁决,并在2026年10月26日发布反倾销/反补贴命令。

柬埔寨光伏产品进口关税降至0%来源:商务部 发布时间:2026-04-03 17:18:35

据柬商业部发布最新通告,柬埔寨政府宣布大幅调整多项商品的海关进口税与出口税,重点惠及电气设备、太阳能系统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此次调整中,多达九个税号的商品进口关税由7%降至0%,涵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电饭煲及太阳能灯。针对插电式混合动力家用汽车,政府将92个税号的进口关税从35%下调至7%。此外,电炉、烤面包机及纯电动家用汽车等12个税号的商品,进口关税亦由35%直接降至零。

就美对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经济体发起301调查 商务部回应!来源:商务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6-03-16 09:29:28

答:中方注意到,美东时间3月12日,美方以“未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为由对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经济体发起301调查。这是美方继3月11日发起“产能过剩”301调查后,连续发起的又一项301调查。此次美方对中国及有关经济体发起301调查,企图以此构建贸易壁垒,极具单边性、武断性和歧视性,是典型的保护主义行径。

美国商务部裁定:继续对华及台湾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且不再支持上诉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2-14 06:51:17

美国商务部在完成加急日落复审后作出最终裁定,决定继续对来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进口产品征收现有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回顾历史,美国商务部于2015年2月首次对上述两个地区的光伏进口产品发布了AD/CVD税令,并于2025年8月启动了针对这些税令的第二次日落复审。

超88GW组件涉500亿关税,美光伏上诉案政府退场来源:PV光圈见闻 发布时间:2026-02-13 11:40:16

美国上诉法院批准了这一撤回申请。如今,仅剩行业协会、组件企业和美国开发商仍在就该裁决提起上诉。2025年8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定,乔·拜登总统对进口太阳能组件实施为期两年的关税暂停措施违法,应对2022年4月至2024年6月期间从东南亚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追溯征收关税。司法部还估计,在此期间,美国进口商从这四个受影响国家进口了约88.2GW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这可能导致追溯征收关税超过500亿美元。

美国对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2-13 07:10:55

2025年8月1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