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昨日发布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年前做出的修改利润补偿方案承诺将在近期进入到实施阶段,而这也意味着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履行对其他公司股东无偿转送2619.7万股的承诺,同时市场也将存在10%左右的套利空间。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根据2013年4月26日发布的《协商变更后的利润补偿方案》,亿晶光电实际控制人荀建华及其他承诺人将在今年11月24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解禁后的30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无偿转送2619.7万股股份。不过对于具体的送股登记日等情况,公司并未公布。
实际上,送股行为源于2009年公司借壳海通集团上市后所做的业绩承诺未能达标。在亿晶光电资产重组上市时,公司董事长荀建华承诺,置入资产在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预测净利润分别为3.04亿元、3.49亿元和3.67亿元。但事实与预期相反,亿晶光电2012年度亏损6.89亿元,累计实现利润数与预测利润数差额为8.8亿元,按最初的利润补偿方案荀建华等承诺人要以股份形式补偿股东。然而,相关承诺人却在去年4月26日突然变卦,以“向承诺人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每10股送1股即无偿划转2619.7万股”取代了原先的利润补偿承诺。
在业内人士看来,公司的送股行为将可能与此前的大连重工补偿送股一样为市场带来一定的套利空间。而根据现有资料计算,公司其他股东每10股将可获赠最少1股。而在不考虑除权的情况下,若投资者在送股登记日买入100股,将在次日浮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