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亿晶光电(SH:600537)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5亿股无限售流通股此前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了公开拍卖并被3名买受人拍得,上述股份已经完成非交易过户,唯之能源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因此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告显示,近日亿晶光电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5〕 1296号),要求公司核查各买受人之间,买受人与唯之能源、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关系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公司高度重视《监管工作函》所列事项,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了核查计划及风险控制措施。
经亿晶光电与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核查,3名买受人已通过电话访谈和视频形式,分别声明:其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关系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与唯之能源、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关系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唯之能源、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查确认:其与买受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关系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公告同时指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股权结构、表决权比例,公司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单一股东,且第一大股东深圳禾勤投资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为54,696,214 股、 表决权比例为4.62%, 与公司当前第二大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4.22%相比,其表决权比例不能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根据《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9名,3名独立董事、1名由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2名来自常州市金坛区政府下属投资平台的董事均由董事会提名选举产生,3名拥有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或其下属平台任职背景的董事由唯之能源提名选举产生。董事会提名的董事控制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的表决权,唯之能源提名的董事控制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一的表决权,其他股东未提名董事。唯之能源提名的董事控制董事会的表决权不足半数,无法控制董事会决议,公司不存在任一股东控制董事会多数席位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9/26/5000946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