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406号文 第十二条位置应当提前
《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学习之一
《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终于出台了,业内无不欢呼雀跃。笔者以为,“406号文”就其内容而言,涵盖分布式光伏相关重要问题,解决方案很接地气,是国家政策中的难得好文;就其顺序而言,“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融资服务”只是排位十二,或许这是本文的最大遗憾。
过去一两年来,为了促进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地方先后出台了数十份文件,金融问题作为支持手段和突出问题多是位列文中的,但无一例外置于结尾之处。
一个事关产业推动的文件,金融问题可以谈也可以不谈,“406号文”也是一个事关产业推动的文件,但是金融问题必须要谈,而且应当放在重要位置来谈,这是由光伏终端市场性质决定的。
首先,光伏产业属能源行业,能源行业是规模经济,金融是基础;其次,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家补贴政策的确定性,奠定了光伏电价的确定性,也奠定了发电产品的金融属性。分布式是光伏终端市场的重要部分,谈分布式光伏,金融问题应是重点内容。
在政策和技术一定的前提下,分布式光伏产业主要因金融强大而强大。总结光伏产业不长的发展历史,大致形成了两大路线:国家补贴拉动和金融市场推动。前者以德国为代表,后者以美国为代表;前者的功效有待观察、讨论,后者的功效正在日益凸显。以往的中国光伏属于前者,现在我们面临抉择,我们应当选择后者。
当前的光伏终端市场,德国已经盛极而衰,中国正在蒸蒸日上,美国始终不温不火。虽然今天的全球最大安装国是中国,明天的最大安装国会否是美国也未可知。有专业分析公司说:当前的光伏电站储备量,中国为26GW,美国为35GW。
分析美国光伏的竞争力,论及环保意识其不如德国,论及组件产能其不如中国,论及国家补贴力度其不如德国和日本,但是论及金融市场强大,所有国家不如美国,于是美国光伏发展迅速而稳健。对于这一点,坚持小众技术却又最大市值但善用资本的Firstsolar是证明,起步晚但发展快却完全金融运作的Solarcity是证明,被各国最大程度关注却只能最小程度复制的美国页岩气神话更是证明。
对于那些希望规模化进入光伏分布式市场的老板们来说,全新产业是机会均等的,补贴政策是普惠的,产品和EPC队伍是可以购买的,商业模式是因人选择的,只有资金规模和持续融资能力一定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有多少钱?一定是每个想要进入光伏终端市场的老板首先考虑的问题。最近有篇文章的题目叫《中民投的光伏逻辑:钱搞定一切》,真可谓“话糙理不糙”,一语道破在光伏产业中金融的位置。
总之,建议将第十二条提至“406号文”前面,不仅是因为强调金融重要,而是因为它确实重要;不仅是因为金融的简单排序问题,而是因为它在体现着管理者对这个市场本性的认知问题。
一段时间来,笔者不断呼吁光伏企业家们要加速完成从产业思维到金融思维的转变,此时笔者难免认为光伏产业政策的制定者们也需要强调金融思维。
参考资料:
《中国项目储备量26GW仅有3.7GW光伏项目在建》
红炜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