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以省级政策形式明确工业光伏强制性建设要求:在“十五五”期间,全省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屋顶须100%安装光伏,存量厂房实行“能装尽装”,五年内新增装机容量目标为1000万千瓦。该政策将光伏配套纳入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并与竣工验收挂钩;各地市目标已细化分解,宁波、杭州分别承担175万千瓦和130万千瓦的最高任务。与此同时,同期落地的电价政策调整,使光伏发电高峰时段与电价低谷期重合,导致度电收益理论降幅最高达32%。文件还涉及六种开发模式选择及“四同步”机制落地等实操问题,政策目标与经济可行性之间的平衡成为关键挑战。(198字)
本文解读了山西省最新发布的分布式光伏新政,指出其核心在于允许红区(电网承载力饱和区域)在配建储能且实现“全部自发自用”的前提下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打破了此前“反向负载率80%”的硬性限制。该政策与国家新版《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25)同步实施,推动全国推行绿、黄、红三色动态分区管理。山西是继安徽、河北、山东之后第四个出台类似松绑政策的省份,标志着四省联动落地“618新政”。新政显著提升了分布式储能的必要性,同时为大量搁置的工商业屋顶资源提供了明确并网路径,但实际落地仍需满足技术规范与区域细则要求。
孟加拉国政府计划于2026年6月前正式出台一项新的光伏发展政策框架,旨在加速屋顶太阳能项目的推广与应用。该政策已通过专项委员会研讨并基本定稿,核心内容包括:简化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安装支架等关键设备的进口流程,降低民间资本投资屋顶光伏项目的准入门槛;强化电池储能系统配套建设,以缓解晚间用电高峰时段的供电压力;配套推出财税激励措施,减轻从业者税费负担,提升项目投资收益与落地可行性。政策目标明确指向减少对化石燃料发电的依赖,支撑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未来五年内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1万兆瓦。
2026年3月9日,摩洛哥政府发布《官方公报》第2.25.100号实施令。该实施令明确了摩洛哥户用光伏与工商业光伏的并网标准、管理流程、余电规则与电价体系,为全国分布式光伏开发提供了完整、可执行的法律框架。作为北非地区首个全面规范低压分布式光伏的国家,摩洛哥此举将直接激活家庭、商铺、农场及工商业屋顶光伏市场。第82-21号法律与第2.25.100号实施令的落地,结束了摩洛哥分布式光伏“无法可依”的空白阶段。
近日,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动态调整上网比例。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应低于50%。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属地供电企业根据负荷特性、接入条件及消纳情况等对自发自用比例(自并网投产次月起一年)做好年度监测评估,后续根据配电网承载能力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已按照《管理办法》备案且本通知印发前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作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要求。推动存量项目尽快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11月19日,广西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电网企业依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积极开展配套电网升级改造工作。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自治区能源局根据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建设计划落实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意见。自治区能源局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和运行的行业管理工作。
与此同时,负电价现象持续蔓延、行业利用率呈现显著区域分化,进一步加大了光伏行业的运行压力。今年三季度,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等多部门与28省、市地方政府协同发力,共发布148条光伏相关政策。这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发布,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短期内行业困境,坚定了发展信心,更为行业长期高质量发展谋划了清晰的路径图。据索比光伏统计,截止目前,在各级政府推动下,已有28地出台136号文承接细则。
8月湖北新发布的两项政策成为直播讨论的重点内容。其中《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工商业厂房屋顶光伏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原则上不低于50%。据悉,2025年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光储论坛暨第五届华中光伏论坛将于9月24日在武汉举办,尹也泽、李韧将作为嘉宾现场出席。
17个省份出台分布式光伏新政,其中对自发自用比例的差异化要求成为区域投资决策的核心考量因素。山东、山西等7省明确规定一般工商业项目自用比例不得低于50%,并通过调峰力度差异化管控强化政策执行——若项目
【政策】17省发布分布式光伏新规,持续更新中据统计,截至6月22日,全国已有17个省份发布分布式光伏新政相关文件,政策核心围绕自发自用比例要求及超额上网处置措施展开。在自用比例要求上,各省政策呈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