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关于2013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4-08-13 11:32:59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行业协会、能源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

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13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为2013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研究;

(二)能源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立法、体制改革研究;

(三)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领域的重大问题;

(四)能源行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

(五)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

(六)能源预警预测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等;

(七)其他相关能源问题研究。

二、申报程序

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成果,个别研究能力强的单位可放宽至2项,但应为不同领域或专业的成果。推荐单位包括:

(一)国家能源局机关各司、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他大型能源企业;

(四)在民政部注册的能源行业协会和学会,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管理的研究机构,各高等院校;

(五)其他具有较强研究实力的单位。

三、申报成果形式

(一)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二)调查研究报告;

(三)其他。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4年6月1日-9月1日,过期一概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2013年度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10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0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缩写本(3000字以内)10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0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要加盖红章,其余9套可以是复印件)上报至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综合处。

六、评选和奖励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依据评奖办法和标准,提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建议名单。国家能源局审定并公示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文件和证书。

七、几点说明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软科学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不应申报、推荐。

(二)申报的成果如有密级,推荐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必要的处理后再申报。

(三)请认真审核成果缩写本,评奖工作结束后,我们将汇编成果缩写本供有关方面参考。缩写本的水平及准确性由申报单位负责。

(四)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申报的成果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个人不超过10人,并按贡献大小排序。

(五)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八、联系方式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综合处

联系人及电话:

接道群高楠010-66597499010-66597422

传真:010-66021913010-66026865

电子邮箱:nyrkxyj@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908室(邮编:100031) 

附件:国家能源局2013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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