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七月,英国、日本、巴西、德国、巴基斯坦、印度、美国这七个国家的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国家光伏发展作出了一定政策调整,让人高兴的是,这些调整大部分都是朝着有力的方向发展,新兴国家也在展示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
鉴于国家政策对光伏发展的重要性,PV-Tech对这些发生变化的国家政策做了一个简要记录及描述,以供参考。
1、英国
英国政府根据其新的“差价合约”(CfD)可再生能源支持系统,在2013年12月末对大型太阳能设定调整后的执行价格,并于今年生效。该系统与现有的可再生能源责任认证(ROC)计划重叠,大型太阳能目前根据ROC获得支持,ROC将运行到2017年。
然而,该可再生能源领域仍根据英国电力市场改革,对独立发电商保留目前的市场路线。
英国今年有望成为欧盟最大光伏市场,地面电站项目占目前1.47GW总量的75%,对寻求大型光伏资产投资组合的投资商具有吸引力。值得注意的是,英国政府的太阳能战略承诺是将重点从地面安装项目转向屋顶,为此未来该国光伏重心有可能转移。
目前在英国活跃的中国光伏公司有:中盛新能源、天合光能、顺风光电等,其中顺风到2015年底在英国规划建设总计900MW光伏发电站。
2、日本
7月日本产经省宣布取消部分太阳能电站设备认证,受到行政程序压力,同时使得144个电站项目可能失去批准的上网电价补贴(FiT),预计日本电站开发商将加快向外寻找投资伙伴。
日本利润目前处于历史低点,据彭博社日本消息,德意志银行正在接洽非日本公司,他们对日本项目感兴趣,但是“很难”从日本银行获得融资。这对期望在日本建设电站同时获得欧洲贷款支持的中国企业存在机会。
3、巴西
如同激动人心的世界杯,新兴市场巴西光伏的发展在7月也受到关注,项目拍卖获取储备项目存在机会但竞争激烈,根据往届拍卖结果看,获益方为当地公共部门和独立发电商(IPP)获益。但不排除也有国外企业获益,国际项目开发商如GDF Suez和Enel,分别赢得3.5MW和15MW项目。
4、德国
7月底德国“混合”能源法改革通过最后一个议会障碍:德国能源法已经获得该国上议院联邦参议院(Bundesrat)的批准,准备于八月一日成为法律。包括对自发自用太阳能系统征收费用,同时豁免一些重工业相同费用的改革。到2015年底,超过10kW光伏系统的所有者将必须支付高达30%的EEG费用,到2016年底提高到35%,最终在2017年达到40%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