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2013年9月以来,我国发布了一系列旨在启动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的扶持政策,但受制于收益率低、并网备案程序复杂、融资难等一系列问题,目前我国光伏市场实质上还未真正启动”。
日前,在“instersolar中国光伏产业国际论坛”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指出了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现状。对此,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俊峰认为,我国的光伏市场是长期市场,需要建立良好的市场机制和政策,并加强新兴技术的研发。
光伏企业实现扭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面临着能源和环境的双重压力,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我国既定国策。据介绍,2003年~2013年是我国光伏行业初期发展的十年,光伏市场开始由大型地面电站走向分布式发电,并成为各地政府和企业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的重要内容。
但同时,我国光伏产业的困境已经显现。一方面,我国普通市民离光伏还很遥远。另一方面,我国光伏产业出现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以及低利润回报、低成本竞争的“传统化怪圈”。
而产业成熟度日益完善是光伏产业步入低利润回报、低成本竞争的“传统化怪圈”的根本原因。其中,光伏产业成熟度主要表现在,一是光伏产业生产线所用装备已经普通化。2008年之前,建一条生产线要选配哪些装备还是商业秘密,而现在光伏生产装备已经花钱就能买到。二是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之间已经高度匹配,而且都出现了产能过剩。
201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为3700万千瓦,比2012年增长了24%。其中,我国新增装机量达1130万千瓦,相当于2012年的3倍,居全球首位。不过,在“双反”冲击下,我国曾经“两头在外”的光伏产业出口格局开始悄然发生改变。2013年,我国光伏产业出口欧洲占比已经从最高值的70%左右下降至30.26%,亚洲成为我国光伏第一大市场,出口占比高达44.78%。今年1~2月,我国光伏亚洲市场出口占比52.39%,欧洲市场已减至22.56%。
而且,我国光伏行业在经历2011和2012年的持续亏损之后,2013年主要光伏企业终于实现扭亏,经营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但业界担心的是,当前我国光伏企业微利扩张的方式存在极大风险。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俊峰认为,现在微利经营的企业虽能暂时赢得市场,但很难开发出具有充分竞争力的产品,最终很可能被淘汰。
光伏政策需要调整
2013年,我国对光伏产业高度重视,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配套文件也相继出台落实,光伏业实现了整体性扭亏。
同时,涉案金额最大的中欧光伏贸易纠纷实现和解,为我国产业走出困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且倒逼我国光伏企业拓展新市场、着力技术创新。但我国分布式光伏一时还“长不大”,特别是在产业遭遇低利润期、负债率居高不下、民营光伏电站开发受阻等压力叠加的情况下,2014年全行业回暖将进展缓慢,脱困难免成为一场艰难的“马拉松”。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认为,限制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原因涉及多个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投资收益前景不明让各路资金“望而却步”。据介绍,目前政策上鼓励自发自用,如果剩余电量要上网,则按照脱硫煤电价加上0.42元收购。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分布式项目遭遇“尴尬”:一方面,自发自用无法长时间保证稳定;另一方面,如果全部发电量并入电网,项目投资的内部收益率仅为3%~5%,并没有多大吸引力。同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融资难的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因为收益不稳定,银行并不接受以电站收益作为抵押来贷款,而必须用实物作为抵押。即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拿到银行授信,贷款年息也高达10%左右,这意味着开发商想投身其中必须承受高额的自有资金垫付压力。
国家发改委国合中心国际能源所所长王进表示,国内划定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资源早已被圈占,但少有实际开工的,这是行业面临的普遍现状,应引起政策方重视。
王斯成表示,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遇到的问题已经引起政策方的重视,目前我国政策调整的方向主要在于:一是度电补贴方案将更加细致到位,确保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获得实际利好;二是国家将引导各地建立起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省级融资平台,以解决目前限制市场扩容的融资难题以及投资回报预期不明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