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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产品输澳应注意新规要求

发表于:2013-08-28 13:30:22     作者:Sunny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澳大利亚太阳能光伏安全新标准AS/NZS 5033:2012开始强制执行,自7月16日起,澳洲能源局(Clean Energy Commission,CEC)光伏组件列名认证将执行新的申请要求。

AS/NZS 5033:2012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于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安装与安全标准,全名为《光伏(PV)阵列安装和安全要求》。新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CEC认证不再接受EN标准的证书和报告(EN 61215、EN 61646、EN 61730);二是对于安装在屋顶及其他建筑上的光伏组件,必须通过IEC 61730-2中有关防火测试的要求,防火等级为C级。CEC将在认证列名里加注防火测试是否通过,防火的含义是证书中各种材料组合都需要通过测试。三是新增附录H1,针对光伏逆变器安全标准IEC 62109-2的引入日期,太阳能逆变器符合IEC 62109-1和IEC 62109-2的要求将顺延24个月,即由原来的2014年7月1日向后顺延至2015年7月1日;也就是说,到2015年,光伏逆变器申请CEC注册时才需附上IEC 62109-1和IEC 62109-2的证明文件;四是新增接地故障警报,并要求于2015年7月1日强制执行;五是改变第4.2节“光伏阵列最大电压”中电压的计算方式。

近年来,我国光伏企业在欧美市场频频遇挫,出口损失严重,今年上半年我国太阳能光伏电池片及组件出口额为65.22亿美元,同比下降30.97%;其中对欧美市场出口分别大幅下降58.33%和48.9%,几近“腰斩”。在寻求出路与发展的过程中,澳大利亚、日本等新生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给企业带来了希望,新兴市场的贡献率已由前年的2%提升至2012年的近10%。近日,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将在国内建设两个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其中一个102兆瓦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将成为南半球最大的太阳能发电站。

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降低出口产品对欧美的依存度,适当转移方向至新兴市场。在开拓新兴市场的过程中,企业首先应正确认识出口国政策法规,及时调整产品性能等以满足出口国要求;提高产品自我测试能力,在生产各个环节保证产品质量合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升企业科技水平,以改善提高多晶硅纯度、光伏转换率等产品性能;强强结合,在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企业应加强横向合作,共同发展,避免在优胜劣汰的形势下惨淡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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