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多晶硅双反产品范围听证会的进一步通知

来源:索比太阳能光伏网发布时间:2013-08-27 09:58:43
各利害关系方:

根据2013年8月14日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关于召开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产品范围听证会的通知》,现将有关会议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3年8月30日(周五)
9:00-9:30签到 9:30-11:30会议

二、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1号楼1415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联系人:王军 宋歌
电话:(86)10-65198746、65198196
传真:(86)10-65198614

三、主持人

公平贸易局负责人

四、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简介案件有关情况,宣读听证会纪律
(二)核对听证会参会人员
(三)利害关系方陈述
(四)主持人询问利害关系方
(五)利害关系方作最后陈述
(六)主持人总结发言,宣布听证会结束

五、发言顺序

(一)REC太阳能级硅有限责任公司和REC先进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代理律师
(二)西安华晶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四)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代理律师
(五)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六)美国政府代表

六、注意事项

(一)会议过程中,与会人员应当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二)听证会不设辩论程序,主持人对利害关系方的提问可不予当场答复。
(三)利害关系方的陈述原则上不应超出本次听证会的议题。
(四)每一利害关系方一般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最后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若申明不作最后陈述,则一般陈述时间为15分钟。情况特殊的,经主持人允许,可以适当延长发言时间。
(五)听证会的工作语言为中文。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我局将及时另行通知。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2013年8月26日
附件一

听证会纪律

一、听证会期间,与会人员应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二、与会人员应按照会议规定顺序陈述自己的观点,一方陈述观点时,其他与会人员应当保持肃静。
三、在一方陈述观点时,其他与会人员不得对发言人的内容提问,或进行辩论。
四、听证会期间,听证会主持人要求发言人就发言内容提供或者补充证据的,发言人应给予充分合作。
五、听证会期间,与会人员发言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延长。
六、听证会主持人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可予以警告或制止。
七、与会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出席会议。
八、听证会期间,请将手机等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2013年8月26日

 

附件二

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产品范围听证会参会单位名单


类别
是否发言
美国驻华使馆
外国政府
REC太阳能级硅有限责任公司
国外生产者
REC先进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国外生产者

Hemlock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国外生产者
OCI株式会社
国外生产者
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国内生产者
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
国内生产者
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
国内生产者
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国内生产者、下游用户
西安华晶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进口商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国内进口商、国内下游用户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国内进口商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国内下游用户
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
国内进口商
南通综艺新材料有限公司
国内进口商、国内下游用户
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
国内下游用户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国内行业协会
中国光伏产业联盟
国内行业协会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多晶硅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国内行业协会
瓦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国外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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