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绝不只是电网一家的事

来源:人民日报发布时间:2013-08-19 09:41:09
今年1月25日,北京首个个人申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顺利并入首都电网。41岁的任凯开始利用自家屋顶改造成的“微型发电站”,正式向国家电网卖电。

6月20日,是结算电费的日子,任凯收到了顺义电力公司第一份光伏上网电费结算单。但因为自然人无法开增值税发票,令卖电结算陷入死循环。

8月15日,几个记者上门与任凯一起去要电费,把电力公司、税务局、工商局都走了一遍,“死循环”还是无解。

开不出发票,令卖电结算陷入死循环

任凯刚收到结算单时一阵欣喜,立即去顺义电力公司要电费。可顺义电力公司却在给任凯兑换电费的时候犯了难:“你卖电确实应得483元钱,但按照财务流程必须去开增值税发票。”

6月25日,任凯跑到顺义税务局去开增值税发票,税务局工作人员摇摇头:“你作为自然人是没有办法开增值税发票的,只有法人才能开增值税发票。”

26日,任凯又跑到电力公司。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决定对他降低要求:“实在不行就开一个普通发票吧!”

27日,任凯又去了趟税务局,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税务局的答复是分布式光伏并网卖电是长期行为,不属于偶然所得,不能代开。要开售电发票,必须去工商局注册一个公司或者个体户,并且经营的范围需含售电业务,有供电资质。

28日,任凯来到工商局咨询,但被告知由于发电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国家管控行业,普通公司或者个体户的经营范围不能够涵盖售电的业务。“你要想增加售电业务,必须拿到供电营业许可证,可以试试去能源局申请。”工作人员说。

29日,任凯电话咨询了能源局,答复是供电营业资质只发给电站,暂不对个人开放。

折腾十几天之后还是没能拿到钱,任凯非常失望:“坦率地说,这几个部门都是按照现有的政策办事,没有刁难我。但我的家庭光伏电站的电费结算,陷入了一个无解的‘政策死循环’”。 




博文引关注,电网采取临时解决方案

7月23日,任凯在新浪微博发文反映情况,引起众多网友和各路媒体的关注。

8月15日下午5点多,就在任凯准备再次失望而归的时候,电力公司打来电话,让他去领钱。原来,经过协调,电力公司决定采用临时解决方法,让任凯先写个收据代替发票。

钱是拿到了,但任凯觉得这次的临时解决方案并不是一个长期有效的办法。“要从根本解决这个事情,还需要这几家部门坐在一起,面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卖电这个新的事物,探讨一下是不是应该与时俱进地出台一些新的管理方法。”

好政策亟待“百米冲刺”

目前,除了北京之外,河北、山东、上海、天津等地纷纷有人在自家开建分布式光伏发电。

补贴的滞后则直接抑制了家庭光伏电站的推广普及。任凯算了一笔账:按照日均10千瓦时的设计发电量,以当前0.4元/千瓦时的收购价,任凯的屋顶电站约需18年才能收回全部投资。再考虑到光伏组件20年—25年的使用寿命,显然这一项目不具投资价值。

“如果每度电能加上5毛钱的补贴,那10年就能收回成本,投资回报率大概是12%左右,比银行储蓄利率要高很多,就具备客观的投资价值了。”任凯说。

要让好政策产生好效果,最后的百米冲刺最关键。“国家出台的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只是一个框架性的文件,需要包括电网、税务、工商等部门一起细化、落实,绝不只是电网一家的事。”任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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