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业界认为,双方为一点违约金撕毁合作关系的可能性不大。而仲裁中,哪一阶段出现和解都很正常,亦很有可能。
受“光伏国六条”出台,特别是商务部对欧美韩多晶硅“双反”初裁结果尚未公布的“靴子效应”影响,连日来,我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多晶硅及硅片生产商——保利协鑫股价获得了有力支撑。
而即便7月15日晚,保利协鑫发布的一则“有关其一家全资子公司(太仓协鑫)仲裁事宜”公告,也未能阻碍其涨势延续,次日(7月16日),保利协鑫报收于1.92港元/股,单日涨幅达6.67%。
根据公告,保利协鑫称其于7月9日收到一设备供应商指控,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太仓协鑫没有部分履行一份2011年订立的价值18亿港元的硅片生产设备采购合同。
此外,公告显示,这一匿名设备供应商目前已将针对太仓协鑫的仲裁申请递交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太仓协鑫亦将在收到通知30日内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有关答复。
就“设备供应商何许人也及具体涉案金额”等问题,虽然保利协鑫有关人士并未给予《证券日报》记者正面作答,但其也回应称,“公司将妥善解决此次附属公司的设备采购争议问题,此次争议不会对保利协鑫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官司双方存和解可能
对于公告,一位业界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保利协鑫旗下硅片厂之前曾进行过提升单机效率的改造。而在更多仲裁相关事宜未公开披露前,涉案双方孰是孰非实在无法判断”。
事实上,此番保利协鑫所发布的公告并未公开仲裁申请人身份,也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