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18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4日起对来自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初裁认定,自美国进口多晶硅的倾销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口的倾销幅度为2.4%至48.7%。业内普遍认为,这次初裁虽并未涉及来自欧盟的产品,但这显然是一嘲及时雨”,有助于缓解全行业面临的生存危机。
在光伏产业中,80%以上为晶体硅光伏电池,多晶硅是其最基本的原料。
2012年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宣布在多晶硅领域对美国、韩国进行“双反”(反倾销、反补贴)立案。同年11月1日,商务部又对欧盟产的多晶硅追加“双反”立案,并与美、韩两国的多晶硅合并调查。由此形成了涉及美国、韩国、欧盟的“多晶硅双反案”。
多晶硅双反立案后,业内曾多次传出初裁结果已经确定并即将公布的消息,但又纷纷“无果而终”。
对此次“多晶硅双反案”初裁结果,江苏中能公司副总经理吕锦标认为,因中国光伏产业正处于与欧美纠纷不断的敏感时刻,此次初裁释放出中国维护光伏产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
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秘书长王勃华介绍,自欧盟对华光伏产品进行“双反”初裁之后,中国商务部与欧盟间出现了“密集磋商”。对“多晶硅双反案”,商务部希望以“投桃报李”方式,与欧盟化解在光伏下游产品方面的贸易纠纷。“此次将欧盟与美、韩两国区别对待,一定程度上是商务部向欧盟的‘留情’之举。”
进入2012年下半年,美国、韩国出口到我国的多晶硅现货不断杀价,降至约16-18美元∕公斤。国际上,最顶尖的多晶硅企业,综合成本约为20美元∕公斤。
王勃华介绍,涉及美国、韩国、欧盟的“多晶硅双反案”自立案之日起,中国光伏产业的上下游之间就出现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