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钻“空子”
既然多晶硅双反“大旗”已竖起,为何进口多晶硅倾销之势却愈演愈烈? 据硅业分会人士介绍,这主要是由于在外商突击对华出口的过程中,存在诸多规避双反调查的招数,其中最典型的当属利用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多晶硅来避税,此举严重削弱了多晶硅“双反”的效果。
据介绍,加工贸易是A国企业向B国企业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A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到B国的贸易形式。常见加工贸易分为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四种方式。采用来料加工方式,即A国企业全部或部分利用B国企业提供的原料加工成成品后再交给B国企业,自己从中赚取加工费,这一方式按照我国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规定,其在原料进口与成品出口环节均不征收增值税。基于此,在多晶硅“双反”裁定征税后,加工贸易方式很快被外商利用成为规避“双反”征税的最大途径。
根据硅业分会报告统计,按贸易方式来分,4月份我国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2685吨,占比仅为37%,而加工贸易等方式进口4580吨,占比高达63%。“可见目前加工贸易方式已占到了全部方式的一半以上,这将严重削弱未来我国多晶硅“双反”裁决的有效影响力。”上述硅业分会人士说。
保利协鑫下属中能硅业副总经理吕锦标也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对国内多晶硅市场倾销最严重的主要来自于德国和美国企业,其能规避“双反”调查,正是利用了我国海关监管保税政策的一些漏洞,而这些漏洞很大程度上源于国内对多晶硅行业长期以来执行的歧视性税收政策。“多晶硅行业的财税政策目前采取“一刀切”模式,优势企业无法享受正常政策利好在国际竞争中保持优势,才会让一些国外企业从中钻“空子”。”他说。
措施须加码
眼下,欧美对华光伏“双反”大棒即将重重落下,业界应做好最坏打算,在将“双反”负面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之外,还应该切实采取一系列反制措施加以应对。这其中,针对美欧韩的多晶硅“双反”被认为是重要筹码之一。
吕锦标呼吁,目前,政策层面应加快并完善我国对美、欧、韩多晶硅的“双反”调查,并针对“双反”存在的漏洞进行逐一排除,对国内多晶硅的进口代理公司进行严格监管,对不规范的进口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我们已经会同硅业分会将目前外商恶意倾销的情况向商务部做了反映,商务部也表示将与海关、财政部等多部门协调来应对这一局面。”他表示,目前最关键的举措是尽快将多晶硅进口列入每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中,回归对多晶硅的一般贸易监管属性,方可堵住外商逃避反倾销税的漏洞。
此外,提高进口多晶硅反倾销税的税率也被认为是“双反”加码措施的一记“重拳”。吕锦标认为,综合比对美国对中国光伏电池厂商征收最高达249.96%的惩罚性关税,以及欧盟可能提出的47%的反倾销税率,中国对进口多晶硅反倾销的税率的合理区间应定于40%-50%,具体情况也可视其恶意倾销程度来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