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week太阳能光伏网讯,上市公司没有实现当初的业绩承诺,以当初承诺的方式对投资者进行补偿是理所应当的事。但亿晶光电因当初承诺以股权作为公司无法完成业绩承诺的赔偿手段,而致使亿晶光电可能出现公司控制权易手的危机。
虽然亿晶光电依旧表示具体补偿方式还没有定下来,但是目前情况来看,公司控制权易手几成定局。
业绩无法兑现
以股权补偿
亿晶光电是一家从事太阳能光伏产业的企业,2010年通过借壳海通股份,成功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在亿晶光电和海通股份当初的重组方案中,承诺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净利润分别为30442.01万元、34890.26万元、36658.39万元和33892.46万元。如果业绩达不到承诺,除因事前无法获知和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外,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规定,以其持有的亿晶光电股份(25.79,0.00,0.00%)对公司进行补偿。
三年过去了,亿晶光电的业绩并没有像当初承诺的那么美好。除2010年盈利达7.5亿元,超出预测数4.46亿元外,亿晶光电的业绩便再也没有达到过当初的承诺。2011年亿晶光电仅实现净利润1.1亿元,未达到预期的34890.26万元,但当时亿晶光电以利润补偿协议中以累计净利润为指标搪塞,由于2010年和2011年,亿晶光电累计实现净利润达8.6亿元,比预测盈利数3.04亿元和3.49亿元之和高出2亿,亿晶光电顺利过关。
然而,2012年亿晶光电在公告中表示该年度预亏6.3亿元,那么按照亿晶光电上市时的承诺,2010年至2012年合计应实现利润10.2亿元,但实际上只实现了2.3亿元,与承诺的利润差了7.9亿元。
虽然离业绩承诺的兑现期限还有一年时间,但算上2013年承诺的高达33892.46万元的利润,如果亿晶光电要顺利实现业绩承诺,该公司2013年要实现超过11亿元的利润。考虑到光伏行业整体萧条和亿晶光电经营现状,兑现当初的承诺可谓希望渺茫。
业绩承诺兑现不了,那么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只能按照当初承诺的,以股权补偿利润不足部分。结合亿晶光电股价计算,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付出近1.98亿股,而实际上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只有2.24亿股,如果真的按照承诺进行了股权补偿,那么亿晶光电的实际控制权将易手。
上市公司必须兑现承诺
亿晶光电不能如期兑现业绩承诺,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兑现补偿承诺则成为必然。如果不能履行补偿承诺,那么亿晶光电不但要失信于市场,甚至要为此付出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