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电阿左旗为本公司与国电蒙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蒙电”)合资设立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于2012年9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4800万人民币,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40%。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国电阿左旗向建行乌海分行申请的不超过7600万元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满足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由于公司派驻公司副总裁冯国梁任国电阿左旗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对国电阿左旗提供的担保属于关联担保。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在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国电阿拉善左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体育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 赵云
注册资本:4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风光互补发电、电力设施、高新技术、环保产业以及与新能源相关产业、新能源产业相关技术服务、信息咨询。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与国电蒙电合资设立的公司,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40%。合资成立该公司主要为开发建设位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的20MW光伏电站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7687.58万元人民币(详见2012年7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国电阿左旗光伏有限公司并建设20MW光伏电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57)。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5189.22万元,净资产4800万元(未经审计,以最终审计数据为准)。该公司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于2012年12月底并网试运行,尚未取得电费收入。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于2013年1月1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国电阿左旗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国电阿左旗向建行乌海分行申请的不超过7600万人民币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担保的对象为本公司与国电蒙电合资设立的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40%。国电阿左旗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76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为352093.29万元人民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国电阿拉善左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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