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金太阳工程示范项目概述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或“公司”)及其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为拓展国内光伏市场份额,积极关注并参与申报“金太阳示范项目”。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及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目录(第二批)的公告》,其中海润光伏及其子公司“金太阳示范项目”共获批31.41MW,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2]148号)的要求,2013年6月30日前完工的金太阳以及与建筑一般结合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为5.5元/瓦,具体补助标准将根据应用形式和投资成本等情况确定。
二、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2]21号)、《关于组织申报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2]148号)的要求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提交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文件,以便于项目的顺利投资。
1、计划于2012年12月-2013年1月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履行完成公司内部关于三个项目的投资决策程序。三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4566.7万元,公司将通过财政补贴、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方式投资。预计取得补贴合计约17275.5万元。
2、计划2013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工程招标、电网接入许可等各项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并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2]21号)要求,与关键设备(组件、逆变器、蓄电池)企业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3、在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后,及时向省级财政、科技、能源主管部门提交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文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电网接入意见、项目资本金证明、屋顶租赁和节能服务合同、关键设备采购合同等相关材料);
4、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开展项目的投资建设。
三、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对公司的影响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是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公司及其子公司积极参与金太阳示范项目将有利于拓展公司国内光伏市场份额,有利于深化公司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2、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投资完成,公司若不能按期完成,则存在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风险。公司将积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项目推进,以确保按期完成竣工验收。
四、备查文件
1、财政部、科技部及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