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娟坦言,判断结果好坏的关键不是征税与否,而是中国光伏出口企业能不能继续生存。“类似的贸易纠纷不可能有一方大获全胜,我们希望通过努力,最后即便征税,中国光伏制造企业和欧洲光伏发电企业也还能够有发展的空间。”
畸形的“冠军”
在由上游硅料、中游组件和下游电站所构成的光伏产业链中,中国光伏产业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畸形发展态势
今年5月,美国“双反”已经作出初裁,参与应诉的中国企业,所获得的税率普遍在31%左右,而未参与应诉的企业税率则高达249%。但一些企业认为,从实际效果上来说,31%与249%并无本质区别。
陈卓告诉《财经》记者,根据英利内部测算,欧美“双反”最后确定的税率如果不超过10%,尚在企业的承受范围之内,一旦超出这一数值,意味着该市场已对英利关上大门。
其他国内光伏组件企业的情况与英利类似。高纪凡透露,美国“双反”税率超出了天合的承受能力,但是其“双反”的内容仅限于原产地为中国大陆的电池片。目前天合光能通过与台湾企业合作,使用台湾的电池片组装产品,可规避“双反”税率,将产品销往美国。这也是目前中国企业的普遍做法。
但此次欧洲反倾销对象的范围,不仅包括太阳能电池片,还延伸到了晶体硅光伏组件和硅片。王磊指出,“这是欧盟反倾销调查的一贯做法,不仅针对产品本身,还牵扯到上下游,把路都堵死了。”
三年时间,中国光伏组件产品遭到“三连击”:2010年起,欧洲光伏装机大国德国和西班牙开始下调补贴;2011年美国发起“双反”调查;2012年欧盟反倾销又接踵而至。
这不能简单归因于贸易保护抬头。自2005年中国光伏组件产业出现爆发性增长至今,该产业一直处于畸形发展的状态。一方面,光伏产业市场与原料“两头在外”——产品的70%销往欧洲,同时从欧洲大量进口硅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