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记者从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了解到,机电商会正在组织全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主要是证明中国光伏产品对欧的出口并没有造成对欧洲同类企业的损害或者损害的危险。
即使努力应诉,《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律师均认为,企业要证明完全不存在倾销是非常困难的。这其中,中国不被视为具有市场经济地位国家,进而以不合适的参照国做成本比较是一个重要原因。
根据中国签署的入世协议,在2016年12月11日之前,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被自动承认。进口国在对华反倾销调查时,可以不使用中国国内的价格或成本,而选取第三方替代国的价格和成本来裁定来自中国的进口是否为倾销。
此次欧盟反倾销调查,选取的第三方替代国为美国,多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这几乎意味着该案将以征税结束。
根据规定,中国可以在9月18日之前就此向欧盟提出申诉。刘慧娟告诉《财经》记者,机电商会方面已经向欧盟方面申请延期一周,用以寻找更合适的替代国,比如新加坡、印度、泰国以及一些东欧国家。
但是,如果中国选择的替代国企业不愿配合欧盟的调查,那么美国企业仍然会被欧盟作为本次反倾销调查的价格比较对象。
科尔尼咨询公司董事程鹏博士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预测,欧盟最终会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否则难以平衡各方利益,但会是一个比较低的税率。
陈治东也认为欧盟的反倾销税率不会像美国那么高,因为欧盟光伏发电企业的影响和利益都要大于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