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美国“双反”案之后,面对欧盟的反倾销调查。更多的中国企业知道必须主动应诉,才能为自己争取利益。
根据美国商务部5月17日的初步裁定,征收反倾销税的税率虽然在31%-249%之间,但其实只有三个税率。
第一类,天合光能和无锡尚德(NYSE:STP)作为光伏行业老大,是美国商务部指定调查的公司。结合它们提供的材料信息和实地调查,美国商务部分别给出了31.14%和31.22%的特定公司税率。
第二类,其他所有公司都可以递交“单独税率”的申请,只要能够证明其出口行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事实上都不受中国政府的干预,就适用于31.18%的单独税率(即特定公司税率的加权平均值)。共有59家应诉公司获得了单独税率。
第三类,没有递交单独税率申请的,或者递交了但是不能证明其出口行为属于市场经济活动的公司,则被施以249%的中国普适税率。
《财经》记者了解到,欧盟委员会也有类似的机制。首先,欧盟委员会将给出抽样公司的特定公司税率,根据以往经验,抽样公司的数目在5家-10家。其次,对没有被抽样的应诉企业会给出一个税率(即各抽样公司的特定税率的加权平均)。最后,对不应诉企业给出一个最高税率。
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的说法颇具代表性:“从行业的角度,我们会和政府一起去欧洲沟通;从企业的层面,我们会积极地去做单独的应诉。”
而对于中国企业的应诉策略,王磊建议应该着重于无损害的抗辩,从技术层面去论证欧盟光伏市场遭受的损害与中国出口产品的所谓“倾销”没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