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决定中国光伏命运

来源:OFweek太阳能光伏网发布时间:2012-05-30 08:58:59

决定光伏行业的生死存亡的一项关键因素就是国家政策方针的积极推动。回顾半年来的光伏政策,还真是不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金太阳示范”、“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光伏产业十二五规划”、“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各省出台的规划中,不仅有阶梯电价政策,甚至有人重提“产业标准推进组”的政策。

光伏政策积极而冷静

排列开来,有规划、有价格、有科技、有并网、还有补助资金的来源落实,应是一幅完美的图画。在国外光伏安装大国纷纷下调补贴的同时,我国的积极态度清晰可见。如果再说国家力度不够,还应加大开放国内市场,如此这般的提法实在值得商榷。面对以上政策,我们还能看到什么?

在积极的同时,国家的态度又是冷静的。最集中的体现在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已为今年光伏产业发展确定了基调:在连续几年倡导“大力发展”之后,今年首提“防止光伏产业盲目发展”。它的一个具体表现是,前两天有消息说发改委、工信部两大部委正在建立监测、预警体系,防止包括光伏在内的新兴产业“已经出现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的倾向,一些地区违法违规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象有所抬头”。

国家政策的思路是科学、合理的。前几天工信部专家解读该部《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时说:这个政策的导向是三个方面:强调集约化发展;强调创新发展;强调优化环境,扩大应用。特别是第三点尤为重要,笔者近来不断呼吁:光伏产业的发展必须是行业规划、生产安装、并网流通、价格制定、相关配套的同步发展,它是一个缺一不可、需要平衡发展的产业发展环境。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保证光伏产业长期、稳健发展。

这样多的政策出台会给今年的光伏产业带来什么呢?第一是终端市场需求一定比常规估计的要大。从网上反馈的“金太阳”审批情况看,仅这一项安装量,超过前三年应成定局。第二是今年的政策导向一定是倾斜的,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有偏有向。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是终端市场审批将向并网条件好、具有消纳能力的地区倾斜,3月份出台的《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是对这一判断的最好证明。其次是金融杠杆的倾斜。在资金市场,那些规模化、技术先进、竞争力强的企业一定会得到更多的支持;在资本市场,笔者再次重申:对于那些希望短期内实现IPO的光伏产品产业链中企业,最好就不要在抱什么幻想,企业再融资的难度一定比以往大。

未来一段时间,业内还能期盼哪些政策?不应太多了。影响最大的,最有可能的应当是“配额制”和相关的管理体系的出台。在政策导向十分明确、市场价格走势继续向下微调后趋于平缓,两个清晰的前提下,到了企业家及各地政府面对现实、做出自己判断的时候了。

加强中国光伏业持续竞争力

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对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国有着全球最大的光伏产品制造能力,是全球光伏产品制造大国,我们更应该成为光伏产品的应用大国。


对此,我们建议政府进一步贯彻“可再生能源法”,推进光伏项目的并网应用,出台具体措施,鼓励小规模屋顶项目在中国的发展。

一是提升创新能力,发展中国光伏企业的持续竞争能力。一方面,随着太阳能光伏产品效率的不断提升和成本的持续下降,使得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指日可待。在产业竞争愈加激烈的情况下,中国光伏企业通过提升技术和改善管理,推进光伏产品效率提升、质量提高和成本下降,对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光伏产业各类新技术还在不断发展中,关键技术的创新与突破,将对产业的发展方向产生根本影响。对此,建议政府应以政策引导,支持企业的技术研发,实现产业不断创新升级,使中国光伏企业具有持续竞争力。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水平,规范产业竞争秩序,实现产业有序发展。目前中国光伏产业规模大,企业数量多,各类企业参差不齐。中国光伏产业的进一步整合,产业结构水平的提升,将有助于中国光伏产业提升规模经济,规范产业竞争秩序,实现产业有序发展。为加强和推进光伏产业的有序发展,建议中国政府能够设立统一的新能源对口组织机构,加强政府在项目并网、产业标准、技术评价、产品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和引导作用。

三是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加强交流与合作。面对日益加剧的光伏市场的贸易摩擦,建议中国政府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应对,避免双反制裁等事件对我国光伏产业产生更大的冲击。对此,我们呼吁相关各方加强沟通,共同解决光伏产品贸易摩擦问题,推进和保障光伏市场的贸易公平。

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等产业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财政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提出了今年下半年和明年财政推进节能减排的主要任务。

一要加强政策综合集成,扎实做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试点工作。这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其核心是以城市为平台,以整合财政政策为手段,以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目前关键是加快推进,力争尽快取得实效。

二要结合当前经济和产业形势,突出抓好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和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一是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消费。要全面实施以节能家电推广为核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支持扩大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要在继续加大节能灯、LED灯、节能汽车和高效电机等现有产品推广力度的基础上,尽快启动实施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节能家电产品推广工作。二是扩大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其中包括:继续在电力负荷区扩大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规模,鼓励集中连片和自发自用;充分利用电价附加补贴政策,鼓励在西部地区加快大型并网太阳能电站建设;对组件、逆变器等关键设备的供应商和产品性能设定较高的门槛条件,引导企业加快技术进步,促进产业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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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全面深入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要继续抓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治理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并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挖潜力,确保对节能减排贡献不减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结构节能、建筑节能、农村环保、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其他节能减排工作,形成各方面齐头并进的局面。包括: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结构节能;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加大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力度;开展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四要支持做大做强节能环保产业。一是以合同能源管理为抓手加快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二是以先进环保技术示范推广为抓手加快推动环保服务产业发展。

五要加快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重点抓好5项工作:一是从今年起每年安排10—20亿元资金,重点支持具备量产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化以及支持节能汽车技术研发和产业链建设。二是考虑到混合动力公交车性能稳定、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将在全国大中型城市进行推广使用。三是继续加大25个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力度,特别要扩大公务、物流、租赁等行业使用规模。四是要求试点城市尽快取消新能源汽车的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加快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五是强化约束机制,对推广工作进展较慢、效果不明显的城市和达不到示范推广要求的车型,取消其试点、示范资格。

六要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点抓好高6个方面工作:一是提高煤层气抽采利用财政补贴标准,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煤层气抽采利用规模。二是加大页岩气资源勘查开发投入,鼓励抽采利用,支持页岩气示范工程建设及关键技术、设备的研发与制造。三是进一步完善电价分摊机制,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支持风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四是充分利用先进的煤化工技术,重点支持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等示范项目建设,形成技术储备和产业化示范规模。五是加快发展生物质能源,促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纤维素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六是采取财政补助方式,以省为单位整体推进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完成5700多座农村水电站改造任务,巩固新增325亿千瓦时的水电发电能力。

七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一是积极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铅酸电池、塑料、橡胶、玻璃等再生资源规模化、高值化、清洁化利用,力争到2015年,主要资源利用总量达到2.66亿吨,产值达到1.2万亿元。二是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四是加快发展再制造业。五是全面推进清洁生产。

八要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市场化长效机制建设。一是稳妥推进价格和环保收费机制改革。二是加快推进以环境税费改革为核心的税制改革。三是扩大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四是积极推进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五是支持建立“领跑者”标准制度。

        综上看来,国家对光伏产业总体上还是支持的态度。目前政策方针也在日趋完善,以后的光伏行业将会更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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