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标准偏低,难以满足未来我国可再生能源项目发展的需要,今明两年我国有望将先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从目前的每千瓦时4厘钱(0.004元人民币)增加到6厘甚至8厘钱,”中国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表示,“到‘十二五’末,我国甚至有可能将这一数值进一步提高到1分钱。”
电价补贴偏低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可再生能源企业处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政府的扶持是推动该行业发展的基本推动力,黄少中表示,必须长期大力扶持可再生能源,而其中电价政策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有效的政策。
虽然国际上少数国家借口我国的此项电价补贴政策掀起贸易调查,但是我们在今年或明年仍然会提高对新能源产业的补贴。在补贴资金来源上,主要是电价附加和财政专项资金两个方面。
根据我国政府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将达到15%,而2010年底这一数字仅为9.6%左右,中国在刚刚公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十二五”末期,我国要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提高到11.4%。
为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2006年我国通过《可再生能源法》,其中规定,电网企业按照中标价格收购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超出常规火电上网标杆价格的部分,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2009年我国对附加作出调整,附加为每千瓦时4厘钱(0.004元人民币)。
今年2月15日,我国发改委和电监会发布关于2010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对电价附加补贴的项目和金额做出具体说明,该通知规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范围为2010年1-9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项目1-6月份继续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
黄少中表示,按照目前每千瓦时4厘钱的电价附加标准收取,一年能收取100亿元左右,仅能满足2010年大约70%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补贴资金,而随着中国加速发展可再生能源,未来这个补贴资金缺口将会越来越大。
现在我国的电价附加的资金调配时效较差,经常会出现迟滞半年或者一年时间的情况,同时《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提出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现在也面临着管理办法迟迟难以出台的局面。
补贴资金现“缺口”
据了解,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目前我国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水平为从每度电电价中收取4厘钱,这比2006年征收的从每千瓦时电价中征收1厘钱的水平已有很大提升。但是由于近年来我国的风电、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迅猛,所需的发电补贴额度大增,现行的征收标准显然已经远不能满足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已经出现供给不足的“缺口”。
黄少中表示,如果按照2009年的售电量计算,大概一年能够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共计100亿元。近五年内,我国使用电价附加资金用于补贴的金额累计为193.28亿元,其中用于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543个,共计为186亿元,占96%,补贴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65个,补贴金额1.14亿元,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接网工程419个,补贴金额6.14亿,占3%。因此绝大多数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主要是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可是,如果按照可再生能源产业现在的发展速度,目前我国每年所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只能满足2010年产业所需补贴资金需求的70%左右,2011年补贴资金缺口将会增大。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高速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所面临的补贴资金缺口将会越来越大。如果现在不能尽快适度提高每度电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征收额度,并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管理方法,将难以满足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高速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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