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0—2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简要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光伏”),根据2010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计划预算安排,为确保绿色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向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8,000万元融资授信;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申请9,500万元融资授信。
以上银行融资合计金额22,500万元全部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7,391万元。
2、本次披露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的相关议案《关于为控股孙公司中环光伏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2010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表决时,公司全部四名独立董事投票同意,《关于为控股孙公司中环光伏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20,000万元,2009年3月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硅棒、硅片、半导体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法人代表:沈浩平,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中环光伏6月末总资产:70,602.67万元;负债总额:50,685.36万元;资产负债率:71.7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目前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盈利。
三、进行担保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中环光伏公司,目前正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盈利,该公司即将建成投产,投产后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67,391万元 ,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额为67,331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9,891 万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4,500万元,占2009年末公司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3.31%。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中环光伏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为孙公司中环光伏融资提供担保,促进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0-2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
生产辅料采购及委托加工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交易的概述:
公司子公司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环欧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天磁公司),存在以下两种业务往来:一是委托天磁公司加工碳极料、锅底料等余料提纯,二是向天磁公司采购生产辅料石英坩埚。
因天磁公司是中环股份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的生产辅料采购及委托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辅料采购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上述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中环集团拥有公司46.6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天磁公司是中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郝在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住所:河北区建昌道54号
经营范围:定型包装饮用水:桶装(18.9L)纯净水生产经营(有效期至2010年11月6日);磁性材料、净化设备、饮水器具、耐火陶瓷制品,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电器设备批发兼零售;劳务服务。
截止2010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3,538.84万元,负债总额 3,312.47万元,净利润 55.9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2009年度内,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发生的生产辅料采购交易金额为74.35万元,与天磁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为725.15万元。
2、2010年度内,授权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发生的生产辅料采购交易金额不超过700万元,与天磁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在上述授权金额范围内发生的单笔交易不必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但2010年度内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超过上述授权金额的,应将超过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委托加工及生产辅料采购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得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关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天磁公司拥有生产纯净水、电子产品、耐火陶瓷制品的技术优势,并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鉴于天磁公司在碳极料、锅底料等余料提纯方面的技术优势和良好的管理水平;天磁公司生产厂地富足,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齐备,拥有废水、废气的处理专用设备;以及天磁公司拥有内部专业运输车队,运输成本低;同时,天磁公司2008年投资高纯度石英坩埚生产线,于2009年以来以高品质低价位为切入点进入半导体材料、太阳能材料等制造行业市场。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合作不但有利于环欧公司降低生产成本,还有利于质量信息反馈、减少库存和占压资金。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辅料采购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向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生产辅料及委托加工的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0—2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
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联方交易的概述:
公司子公司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欧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洋公司”)存在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的业务往来关系,其原因是基于公司之间的优势互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浩平先生回避了以上议案的表决,上述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因青洋公司的法人代表王全文系公司总经理沈浩平配偶王兰英的弟弟,环欧公司与青洋公司的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全文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住所:武候区武侯科技园武科东一路8号
经营范围:生产半导体材料,电子材料,电子产品,电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汽车配件。
截止2010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3,122.30 万元,负债总额 1,504.28 万元,净利润 17.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09年度内,环欧公司与青洋公司发生产品销售交易金额为5,393.28万元,与青洋公司发生采购材料交易金额为480.06万元,与青洋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为169.68万元。
2010年度内,授权环欧公司与青洋公司发生产品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与青洋公司发生采购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与青洋公司发生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120万元。
在上述授权金额范围内发生的单笔交易不必再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2010年度内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超过上述授权金额的,应将超过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的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得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关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鉴于青洋公司不但拥有高水平的内圆切片技术优势,还拥有大量的客户群,其中青洋公司的业务以国内市场为主,与之合作有利于环欧公司开拓国内市场。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环欧公司向青洋公司、佳阳公司销售产品、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的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0—2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
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与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交易的概述:
公司子公司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欧公司”)与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阳公司”)存在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的业务往来关系,其原因是基于公司之间的优势互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浩平先生回避了以上议案的表决,上述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因佳阳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全文系公司总经理沈浩平配偶王兰英的弟弟,环欧公司与佳阳公司的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明展
注册资本:433.72万元人民币
经营住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蓉台大道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半导体单晶硅棒、硅片、太阳能单晶硅棒、硅片及相关产品,销售本公司产品。(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止2010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960.57万元,负债总额 887.94万元,净利润113.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09年度内,环欧公司与佳阳公司发生产品销售交易金额为1,372.09万元,与佳阳公司发生采购材料交易金额为439.57万元,与佳阳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为1.09万元。
2010年度内,授权环欧公司与佳阳公司发生的产品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4,100万元,与佳阳公司发生采购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240万元,与佳阳公司发生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60万元。
在上述授权金额范围内发生的单笔交易不必再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2010年度内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超过上述授权金额的,应将超过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的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得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关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鉴于佳阳公司不但拥有高水平的内圆切片技术优势,还拥有大量的客户群,其中佳阳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国外市场和新兴产业,与之合作有利于环欧公司参与国际化的材料竞争。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环欧公司向青洋公司、佳阳公司销售产品、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的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0—2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环欧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主要内容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欧公司”)与常州灵晶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灵晶”)洽谈太阳能单晶硅的销售事宜,签订了《太阳能单晶硅供应-采购长期合同》,由环欧公司向常州灵晶提供太阳能单晶硅片。
1、合同期限: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
2、合同供应-采购量及金额:合同年限为18个月,双方于合同签定之日确定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的产品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39亿元。
二、交易及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灵晶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蒋兴贤
注册地址:武进区前黄镇灵台村
注册资本:1050万美元
经营范围:高纯度单晶棒、硅片、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子零件的研究,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合同的签署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常州灵晶上一会计年度与公司及环欧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方式及付款方式:常州灵晶于2010年按照合同金额向环欧公司支付合同预付款,并按照履行期限内的实际供应-采购金额向环欧公司支付货款;环欧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常州灵晶提供太阳能单晶硅片。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将巩固和发展双方之间的良好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扩大公司太阳能单晶硅材料业务的产销规模,在一定时期内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主要包括:违约风险、市场价格波动及不可抗力的影响等。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0—3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环欧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主要内容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欧公司”)与宁波天琪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天琪”)洽谈太阳能单晶硅的销售事宜,签订了《太阳能单晶硅供应-采购长期合同》,由环欧公司向宁波天琪提供太阳能单晶硅片。
1、合同期限: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
2、合同供应-采购量及金额:合同年限为18个月,双方于合同签定之日确定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的产品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304亿元。
二、交易及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天琪电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亚剑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天童庄村
注册资本:壹佰零捌万美元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数字电视天线放大器、模具的制造;磷化喷塑加工;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合同的签署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宁波天琪上一会计年度与公司及环欧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方式及付款方式:宁波天琪于2010年按照合同金额向环欧公司支付合同预付款,并按照履行期限内的实际供应-采购金额向环欧公司支付货款;环欧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宁波天琪提供太阳能单晶硅片。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将巩固和发展双方之间的良好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扩大公司太阳能单晶硅材料业务的产销规模,在一定时期内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主要包括:违约风险、市场价格波动及不可抗力的影响等。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0—3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7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在5,000万元授信额度内向中信银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和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
本次申请自批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中环光伏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光伏”)
向包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8,000万元融资授信;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申请9,500万元融资授信;
以上银行融资合计金额22,500万元全部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环欧公司签订《太阳能单晶硅供应-采购长期合同》的议案》
授权公司子公司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环欧公司”)与常州灵晶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天琪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太阳能单晶硅供应-采购长期合同》。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辅料采购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
2010年度内,授权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发生的生产辅料采购交易金额不超过700万元,与天磁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在上述授权金额范围内发生的单笔交易不必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但2010年度内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超过上述授权金额的,应将超过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9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
2010年度内,授权环欧公司与青洋公司发生产品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与青洋公司发生采购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与青洋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120万元。
在上述授权金额范围内发生的单笔交易不必再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2010年度内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超过上述授权金额的,应将超过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沈浩平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10票,赞成票 10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
2010年度内,授权环欧公司与佳阳公司发生产品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4,100万元,与佳阳公司发生采购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240万元,与佳阳公司发生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60万元。
在上述授权金额范围内发生的单笔交易不必再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2010年度内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超过上述授权金额的,应将超过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沈浩平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10票,赞成票 10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二、三、四、五、六项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拟于2010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请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0—3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时间:2010年8月4日下午2:00
二、会议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期限:半天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日
五、会议议题
1、《关于为控股孙公司中环光伏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环欧公司签订《太阳能单晶硅供应-采购长期合同》的议案》;
3、《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辅料采购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
4、《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
5、《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
六、会议出席对象
1、2010年8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
七、会议登记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
3、股东可用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会议地点。
4、登记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收发室。
5、登记时间:2010年8月3日9:00~12:00,13:30~16:30; 2010年8月4日9:00~12:00。
八、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的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2-23789787、022-23789766转3037或3015,传真:022-23788321。
3、联系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00384。
4、联系人:安艳清、孙娟红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4、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具体指示: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孙公司中环光伏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 □ 反对 □ 弃权□
(2)、审议《关于子公司环欧公司签订《太阳能单晶硅供应-采购长期合同》的议案》;赞成 □ 反对 □ 弃权□
(3)、审议《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辅料采购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4)、审议《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5)、审议《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5、如果委托人对上述第4 项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是/否):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7、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