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建筑专业委员会,将“太阳能建筑城”牌匾授予邢台市。邢台市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太阳能建筑城”城市。这标志着邢台市太阳能综合利用步入了新的阶段,并为全国各地推广太阳能在建筑中的综合应用提供了样板。
2006年,在全国“城考”中,邢台市被列入空气质量劣于国家三级标准城市。邢台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实施了打造“太阳能建筑城”的发展战略,提出到“十一五”末,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占新建筑面积65%以上,建成100个太阳能小区以及一批太阳能村庄,力争成为国内太阳能普及率较高、科研水平较强、生产能力较大、市场份额较高的城市之一。
邢台市规定,对2007年1月1日后开工的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项目,给予城建配套费减免50%的优惠;对往年开工的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项目,市财政按每户500元标准补贴给建设(开发)单位;对2008年年底前市区现有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公益事业单位安装太阳能热(开)水系统的,市财政按总造价的10%给予补贴。截至今年9月底,市财政用于太阳能热(开)水系统补贴达2214万元。全市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小区69个,单体建筑547项,建筑面积284万平方米。在学校、医院、宾馆等公共建筑安装集中式太阳能热(开)水系统5787平方米,日供开水368吨。安装太阳能路灯、庭院灯、草坪灯2116盏。
据统计,从2007年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发电照明以来,全市节约标煤1万多吨,减少二氧化硫、灰尘等排放物6800多吨,节电3300万千瓦时。到2010年,可节约标煤6万多吨,减少二氧化硫、灰尘等排放物3万多吨。
太阳能建筑城的建设,不仅节约了能源,还催生了产业的发展,仅太阳能单晶硅和太阳能热(开)水行业,今年上半年就实现产值56亿元,实现利润13.9亿元,新增就业1100多人。全市有6个项目被国家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4个项目被省列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河北光源太阳能公司获国家专利达11项,其新型太阳能热(开)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被列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基地。积极应用太阳能,还大大改善了空气质量。今年前9个月,市区空气质量一级天数达40天,好于二级天数262天,全省排名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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