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经发局科技局财政局贯彻落实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索比光伏网发布时间:2007-12-26 16:52:13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科技局、财政局制定的《贯彻落实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予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厦门市贯彻落实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闽政办[2007]52号文转发了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建设厅制定的《福建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07~2010年)》(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省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提出了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制定了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推动我市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提出贯彻意见如下:

一、LED和光伏产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简称LED)是新一代的节能照明产品。目前,国际上LED技术发展迅速,预计不久将进入普通照明领域,市场前景巨大,作为“十一五”国家重大专项的半导体照明已经启动。在各类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以其储量的“无限性”、存在的普遍性、开发利用的清洁性、安全性以及逐渐显露出的经济性等优势,将成为人类理想的替代能源。国家发改委在2004年宣布,将投资2000多亿元,在西部和沿海地区发展太阳能产业,到2015年停止生产电、燃气热水器。建设部规划到2010年全国家庭住宅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要达到20—30%。

国家科技部确定我市为全国5个“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之一。绿色照明、推广高效节能照明系统已列入“十一五”国家十大节能工程之中。大力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形成厦门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所必需。因此,要将发展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提到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培育产业核心竞争力,赢得市场竞争的先机。

二、发展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把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与市场基础性作用结合起来,发挥政府在营造环境、推动集成创新与应用方面的协调作用。通过培育产业规模化生产能力在全国的优势地位,以应用产品为龙头,外引内联带动下游产业的发展。在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的基础上培育自主创新开发能力,打造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发展目标

从现在开始到“十二五”,LED以发展普通照明和应用产品为主攻方向;太阳能光伏产业主要发展环保节能领域的应用产品。争取到“十二五”中期:我市LED产业从外延、封装到应用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链,LED产品质量和档次得到较大提高,在功率型红黄光、小功率及功率兰绿光和白光普通照明领域实现产业化;培育若干个规模居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优品牌和龙头骨干企业;形成2~3个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测认证中心和应用研究中心,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达到LED光转化效率100lm/W的产业化技术目标。落实省政府提出全省以厦门市为核心,辐射福州、漳州、泉州、龙岩,拓展到莆田、宁德、三明、南平等地区的产业布局,实现“海峡西岸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的战略目标。以太阳能电池及其应用产品制造为重点,通过招商引资和政策扶持,使太阳能光伏产业在我市得到较快发展。

四、重点发展领域

(一)LED

1.LED外延片与芯片制造。发挥现有企业在产业化方面已具备的比较优势,重点发展功率型高亮度红黄光、兰绿光外延片及芯片,并最终实现LED普通白光照明产业化。大力扶持LED基础材料的技术创新。

2.成品封装。重点发展先进适用的封装技术和产品,包括贴片式封装、柔性基板式封装、白小芯片封装及功率型封装;组合模块;荧光粉及封装材料研究与生产。

3.应用产品。重点发展两类,一是能同步拉动本地上游、中游产业发展的背光源、汽车照明、城市路灯照明、室内装饰灯等应用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二是及时发展普通照明产品,取得市场先机。

(二)太阳能光伏

建立硅片切割、太阳能电池生产能力。发展太阳能电池发电的配套产品,如二次电池、蓄电池、逆变器、光敏管、控制器等。

五、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精神,在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中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建立政府制定产业政策、行业组织组织实施、咨询机构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工作机制:

市经发局、科技局负责研究制定本市发展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协调行业组织、企业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市经发局负责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需政府部门、社会服务性机构(银行、供电、供水等)解决的问题。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扶持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各项工作。

市光电子行业协会经授权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相关管理工作。如组织制定以能效为核心的行业标准;推荐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专项技术规范等。

建立太阳能光伏产业专家组,进一步完善市LED产业专家组,为政府部门的决策、行业组织的工作和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为产业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战略、技术路线及产业化项目把脉,提供决策依据。

六、政策措施

(一)大力推进招商引资

根据LED产业发展趋势,瞄准国际先进技术,通过招商引资,努力引进高档外延芯片制造技术,争取在国内率先实现中高档芯片的规模化生产。

将太阳能光伏产业列为当前全市招商引资的重点,由市光电子行业协会负责拟定招商引资导向。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加大对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由市科技经费给予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倾斜支持,主要用于建设产业技术平台;支持重点产品、核心技术的产业化研究开发,以及对引进技术先进性的评估等。

(三)支持新建项目用地

对新建项目所需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但必须采用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在招拍挂出让方案中设置产业类别、技术水平、投资强度等准入条件,以支持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集聚发展。符合以上准入条件的工业企业增资扩建项目,项目情况及其出让价格经公示无重大异议的,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瞄准国际先进技术,在上、中、下游各选择若干个已具有较好基础、资产质量优良的企业,从资金、土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集中扶持,支持企业在发展规模经济中提高技术水平。

鼓励和扶持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企业通过中小板上市融资,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建设产业研发中心

依托骨干企业,政府从资金、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扶持,建设应用技术、封装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建设芯片技术研发中心。

(六)组织协同发展

LED上中下游生产技术关联度较高,需要上中下游企业协同解决。因此,要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优化上中下游产业技术,推动产业链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实施以应用产品为龙头,带动上游封装、芯片生产企业与其统一规格,扩大生产规模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是推动封装企业生产技术同步发展,组织企业协同攻关。对各封装企业拥有的技术诀窍,由行业组织协调企业间互相转让。对应用先进封装技术所进行的技术改造,由行业组织对其先进性进行评估后向政府提出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

三是组织企业联合技术攻关、集成技术创新以提高整体技术水平,实现LED光转化效率2007年达到70lm/w、2008年达到80lm/w、2009年达到90lm/w、2010年达到100lm/w的产业化技术目标。

(七)加强海峡两岸产业合作

以台交会为平台,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为接口,组织海峡两岸光电产业对接会、研讨会和展览会等活动,加强两岸项目、技术、资金及人才的交流合作,促进台湾光电子业技术与产业转移。支持两岸行业组织联合制定产品技术标准、推荐先进技术转移等。

(八)推动全社会应用LED产品和太阳能光伏产品

一是推动LED产品在本地区手机、平板显示器(LCD和LCDTV)、汽车照明等领域里的应用。凡非LED产业链企业应用地产LED产品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档次等项目,符合科技项目申报条件的,可申请科技专项资金扶持。

二是政府采购支持产业发展。由市财政局、经发局、科技局、发改委、贸发局及时公布我市LED和太阳能光伏产品推荐采购目录及其技术指标、地产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并推荐进入省政府采购目录和省营销联盟推荐目录。

在LED普通白光照明产品进入市场的初期,通过政府采购,在全市行政机关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率先使用。

三是建立“绿色能源”应用示范工程,加大LED和太阳能光伏产品推广应用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节能意识,推动太阳能产品的应用。

(九)造就适应产业发展的人才队伍

充分利用我市各项人才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人才,包括科研人才、工程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等。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在本市专科学校中设立相关的专业,培养技术工人。

(十)加强行业组织建设

积极联系省有关部门,争取省光电子行业协会设址厦门,与市光电子协会合署办公,进一步发挥厦门在全省LED产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支持协会工作,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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