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发改委、湖北省发改委先后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发改委会同本地经信、能源部门对照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体系要求,认真审核后联合正式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于8月13日前将请示文件报送省发改委(环资处)。自评估符合要求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验收,通过评估验收的园区正式成为国家级零碳园区。
项目采用网络申报。各地发展改革委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核实。各地发展改革委请明确扎口负责科室,会同财政部门正式行文并出具审核意见后,连同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7月29日,云南省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理州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第一批次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指出,大理州列入本次开发方案的共有14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9.5万千瓦。其中涉及2个风电项目,容量共计200MW。
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发布全球首个光伏直流领域国际标准,同时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光伏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第1部分:光伏组件》正式立项。该项国际标准提案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专家牵头提出,获得国际专家一致认可。
7月25日,深圳市发改委公示了深圳市薄膜光伏示范项目(第一批)拟补助项目清单,共包含深圳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绿色能源项目、深圳湾体育中心873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个光伏项目。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直连线路长度暂不做限制,负荷、电源原则上在同一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直连线路应尽量减少线路交叉跨越,确需跨越的应做好安全措施。试点项目原则上应于2028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全省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风光基地、年度风光项目竞争性配置,鼓励国有企业配置不低于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全省光热发电、生物质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项目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标准中,当前行业比较关注的风光大基地项目、可再生能源制氢、阳台光伏、海上光伏等领域,都将出台新标准。以阳台光伏为例,将出台《阳台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要求》、《阳台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等产品、工程两项标准,让阳台光伏项目开展有据可依!
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初期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与现有新能源价格非市场化比例适当衔接,暂按照全区增量新能源项目年度预测上网电量的10%确定。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通过统一竞价形成。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自愿参与竞价。竞价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入选项目,机制电价原则上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但不得高于竞价上限。纳入机制的增量项目执行期限为10年。
近日,ST绿康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宣布拟以0元对价向关联方转让旗下三家光伏胶膜子公司100%股权。0元转让:关联交易的“保壳式”操作根据公告,ST绿康计划将全资子公司绿康(玉山)胶膜材料有限公司、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及绿康新能(上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现金交易方式转让给江西饶信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光伏胶膜业务已成为吞噬上市公司利润的黑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