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部发布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通知共包含16个申报领域、52个申报方向。
其中,与能源领域相关的共5个申报方向: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政策机制创新、绿色交通运输装备大规模研发应用更新、推动电动重卡零碳货运走廊建设、推进铁路绿色低碳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
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建设“源—网—荷—储—充”项目,创新融合开发运营模式与政策机制。加强能源补给设施建设,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打造(近)零碳交通基础设施,推进清洁能源就近就地开发利用,推广新能源柔性汇集接入、分布式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技术应用。建设区域性船舶电动化先行区,在长江干线航道、京杭运河、珠三角航道网等区域建设零排放航运廊道,研究提出新能源船舶优先过闸、优先靠泊离港、优先装卸货等激励措施,推动纯电动、甲醇动力船舶等应用。
·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政策机制创新
建立行业碳排放双控制度,加强碳减排能力建设,完善能耗统计和碳排放核算体系,制定港口、枢纽等碳排放核算指南,出台交通运输碳足迹核算规则,健全交通运输参与碳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碳金融等市场机制,分领域分区域推进交通运输碳排放梯次达峰,推进部分省份率先达峰。
·绿色交通运输装备大规模研发应用更新
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等。推广运输装备节能措施和应用汽车绿色维修技术。在运输船舶、公务船和港作船领域推进电池动力、甲醇、氢燃料电池等船舶建造及使用,充(换)电和加注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液化天然气船规模化应用和沿海加注能力建设,以及节能船型开发及推广应用。
·推动电动重卡零碳货运走廊建设
开展重卡换电和大功率超充试点建设,建成一批跨区域新能源重卡运输廊道。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等区域,建设新能源重卡充电站(快充站、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储能/光储充一体化设施,形成公路零碳运输走廊综合补能基础设施网络。推进重卡换电电池银行、新能源重卡综合补能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出台新能源重卡碳足迹核算、认证技术标准,加强新能源重卡碳减排方法学开发,不断丰富碳市场交易品类。
·推进铁路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数智化、轻量化、环保型铁路设施设备及技术的推广运用。推动参建单位在铁路规划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科研攻关、改进施工工艺等方法,进一步贯彻铁路绿色发展理念。

原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国家铁路局综合司、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国家邮政局办公室,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按照《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本指引共包含16个申报领域、52个申报方向。各单位可结合自身优势特色,整合资源,围绕申报方向,积极申报开展试点。具体申报条件及程序依照《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二、加强试点实施。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实施指导。部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相关司局作为试点指导单位,要加强对试点任务的全过程指导,推动试点任务有序实施。确有必要的,可由申报方向责任单位发布通知,组织开展专项试点。各试点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具体组织实施,及时报告试点任务进展情况,注重试点成果总结和推广应用。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加大资金、人才、科技等要素投入,确保试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办公室 赵晋宇、邸小建,010-65293112、65292390。
附件: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5年9月8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9/17/5000877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