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能源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编制工作,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国家能源局修订形成了《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6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能源规划制度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修订形成了《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指出: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和发布实施,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批和发布实施,工作需要时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实施。
本年度全市拟推进的陆上风电规模31.641万千瓦、光伏电站规模146.877万千瓦。
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工商业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大型工商业项目。
近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通知》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支持绿色电力应用。助力绿电接入。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供电企业针对性制定提升措施,促进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协调发展。促进绿电消费。供电企业建立健全宣传和推广长效服务机制,鼓励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使用绿电,激发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服务绿色出行。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组织供电企业优化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机制,进一步简化居民用户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等任务要求,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导则》),并于6月16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5月29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5月28日,浙江浦江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的通知》。《通知》提到,全力培育七条重点产业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6月5日,汉中市发改委发布汉中市电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草稿),文件指出,鼓励屋顶分布式项目开发,推动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支持优先采用“自发自用”建设模式,鼓励分布式光伏项目配置储能设施,减小公共电网运行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