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网新能源云发布关于征求《黑龙江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方案适用于2025年6月1日(含)后全部核准(备案)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自愿参加竞价的新能源项目,包括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含外送配套电源。增量竞价方案明确,原则上分为风电、光伏两类组织竞价,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各类型纳入机制电量规模,可参考新能源分类规划建设目标、项目年度预计投产情况等因素确定。如单一类别竞价主体较集中或整体规模较小、缺乏有效竞争时,不再分类组织,统一合并竞价。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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