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那朵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优选投资开发主体的公告
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扎实推进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实施,夯实“十五五”发展基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有序推进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州下达那朵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实际,现就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那朵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二)项目编号:WSJTZB(F)20260426-001。
(三)项目选址:广南县行政区域内。
(四)项目范围:规划项目装机容量。已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规划清单的那朵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
二、配置原则
(一)公开透明,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面向社会公开优选投资开发主体,全过程公开竞选规则、评分标准、申报条件、评审结果等关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竞争公平有序。
(二)生态优先,统筹协调。严格遵循“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统筹新能源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综合利用的衔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规定,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发电综合利用项目。
(三)融合发展,就地消纳。坚持“新能源开发+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深度融合,推动项目建设与地方产业培育、民生改善有机结合,助力乡村振兴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步推进配套接网工程规划建设,优先实现就近接入,就地消纳,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四)合法合规,安全可控。严格执行省、州关于集中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运营的各项规定,提前谋划前期工作,严守安全生产底线,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确保项目系统运行可靠、安全稳定。开发主体需切实履行投资责任,严禁“炒卖项目”“虚假投资”等违规行为。
三、申报条件
综合考虑市场良性竞争、企业开发实力、地方发展需求等因素,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报名参加竞配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申报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责任,注明联合体牵头方),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存续状态。
(二)报名参加竞配的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一)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所有参与竞选的企业,必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否则将视为资格无效。
(二)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总资产、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等内容,并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6年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告。
(三)《优选配置评分表》中每项指标的证明文件材料。
(四)关于项目备案/核准、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的承诺。
(五)关于所有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因失信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承诺。
(六)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五、配置方式与流程
(一)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分指标涵盖6个方面,具体包括企业资信等级、企业投融资、企业建设管理及运营、促进乡村振兴联农带农、对地方财政税收和工业产值贡献、解决地方就业岗位等方面的能力。
(二)组织实施。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专业招投标公司,组织专家开展书面优选测评工作。
(三)结果确定与上报。综合评分排序第一名的企业,确定为本轮项目优选投资主体,后续将优选结果正式上报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审定。
(四)后续事宜。如获得投资开发权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完成项目备案及项目前期工作则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自动放弃情形,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依照候选企业综合评分排名依次递补中选企业,或重新组织投资主体优选工作。
六、项目开发建设核心要求
(一)主体资格管控
1.项目开发权确定后,在项目全容量投产前不得擅自变更业主;确因重组、并购等特殊情况需变更的,须报经省、州发展改革(能源)部门批准。
2.中选企业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不得非法转让、倒卖项目开发权,违者立即取消开发资格,收回项目资源,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建设进度要求
严格执行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等文件规定,明确以下时间节点:
1.自业主确定之日起计算,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协议签订。
2.《投资开发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手续。
3.备案完成后2个月内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
4.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5.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的,企业需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并报州级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合规建设与安全生产
1.用地管理。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光伏复合项目需按标准架设光伏组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严禁抛荒、撂荒,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
2.生态环保。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3.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等规定,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项目建设期间需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技术标准要求
1.优先采用技术先进、稳定可靠、节能环保的设备,光伏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当前国家能源局推荐标准或行业主流产品水平。
2.项目设计、施工、验收需严格遵循《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等国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五)资源退出机制
1.项目经营期限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自项目全容量投产之日起计算),经营期满后,开发权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收回,具体处置方式按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执行。
2.中选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州按规定收回项目开发权,原备案机关取消备案,项目资源由省州发改、能源部门指导广南县重新确定项目业主。
(1)未按约定时间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完成备案或开工建设的;
(2)擅自变更业主、转包分包项目或非法转让开发权的;
(3)项目建设不符合规划、用地、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经整改仍未达标的;
(4)未按约定时间实现全容量并网,且无正当理由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违约情形的。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文山靖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北宸书香苑B区13幢06号外围商铺)。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邮箱报名。
1.现场报名:按报名材料要求携带报名资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邮箱报名:按报名材料要求顺序整理报名资料扫描生成PDF文件后发送至邮箱2270984727@qq.com,并及时致电代理机构查收审核,待代理机构回复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按报名材料要求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报名地点即视为报名成功。
(四)报名材料要求:报名材料应采用无线胶装成册(一正一副),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报名资料如下:
1.如为联合体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责任,注明联合体牵头方;
2.报名函,如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企业清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彩色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彩色复印件);
4.提供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的证明资料;
5.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6.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查验)及复印件。
7.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注:现场报名的申报企业自行准备一份报名材料的正本电子版扫描件(U盘存储),在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时一并提交。
4.联系人及电话:廖先生,0876-4675158。
八、申报材料的递交
(一)申报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9月15日08时30分至2026年9月17日17时00分(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9月17日17时00分。
(三)申报材料递交地点:文山靖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北宸书香苑B区13幢06号外围商铺)。
(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采用无线胶装成册(一正一副),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正副本一并密封提交;还需提供与正副本一致的盖有鲜章的电子版扫描件1份(采用U盘形式提供,U盘需标识申请企业名称)单独密封提交。
(五)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申报材料,优选主体、优选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九、优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优选会议时间:2026年9月18日09时00分。
(二)优选会议地点:文山靖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北宸书香苑B区13幢06号外围商铺)。
十、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清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查验)及复印件;
(二)报名材料应采用无线胶装成册(一正一副),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申报材料还需提供与正副本一致的盖有鲜章的电子版扫描件1份(采用U盘形式提供,U盘需标识申请企业名称)单独密封提交;
(三)本次优选结果将于优选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南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有效期内向监督部门实名书面提出,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0876-3057614。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广南县政务网》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