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来源:鄂托克旗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0:06:42

鄂托克旗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明确申报条件、开发要求及评审流程。项目聚焦就地消纳、不新增用地、不接入公网,优先支持工商业屋顶、农村牧区及基础设施场景。申报截止5月31日,入选项目将获政策与并网支持。

吉林省首批10个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公布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6-24 18:27:29

吉林省于2026年6月18日公布首批10个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均由现有产业园区内的“园中园”构成,建设周期为2026至2030年。此举系落实《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具体行动,旨在到2030年建成约10个省级零碳园区。通知明确要求属地市级发改、工信、能源等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压实园区建设主体责任,重点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强化能耗管理、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并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建管运一体化模式。同时强调在资金、要素、技术、金融及绿电直供(如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建立跟踪调度与验收评估机制,确保建设实效。建成后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被清理!9户长期在途及不发电分布式项目来源:明光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6-06-24 17:54:24

安徽明光市发改委于2026年6月22日发布公示,拟清理13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4个项目长期未发电,现场已无发电设备且不具备恢复条件;其余9个项目虽已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在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违反安徽省能源局相关管理规定。此次清理依据滁州市发改委关于“长期不发电项目治理”的要求及安徽省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皖能源新能函〔2025〕40号)第三条规定,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与运行秩序。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7月21日,接受社会监督与情况反映。(198字)

甘肃:“十五五”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 接续打造 “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24 17:45:36

甘肃省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中明确,将以“源网荷储制”协同布局为核心路径,加快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应用创新。规划提出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接续打造“沙戈荒”(沙漠、戈壁、荒漠)新能源基地,重点支持酒泉市建设特大型基地,推动张掖、武威、金昌、庆阳建成千万千瓦级基地。同步实施“新能源+”行动,在酒泉、嘉峪关、金昌等六市及兰州新区发展绿氢、绿氨、绿醇等绿色化工产业。此外,将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推动大兆瓦风机、逆变器、电解槽、氢燃料电池等关键设备本地化生产,并引导储能制造向金昌、酒泉等地集聚,配套建立老旧设备与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体系。(198字)

内蒙古鄂托克旗启动90MW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来源:鄂托克旗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4 16:50:18

内蒙古鄂托克旗正式启动2026年9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其中包含6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和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该项目依据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能源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由旗能源局牵头、纪委监委派驻组监督、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优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强调“因地制宜、就近接入、就地消纳”,鼓励与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嘎查村、校园等零碳场景深度融合。申报企业须具备开发实力与良好信用,严格履行建设时限(光伏12个月内投产、风电18个月内投产),严禁倒卖指标。评审将综合评估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前期进展、乡村振兴贡献及设备先进性等维度,择优确定开发主体,结果经旗政府确认后报市能源局复核批复。

贵州征求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试行)意见来源:贵州能监办 发布时间:2026-06-24 14:26:29

贵州能源监管办于6月22日就《贵州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试行)》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行为,明确“集中报价”是指多个已完成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组成一个报价单元,在同一固定场所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统一开展中长期及现货电能量交易;但分布式、“沙戈荒”大基地、水风光一体化等项目不纳入适用范围,其集中报价按国家规定执行。方案设定准入门槛:集中报价单元总装机规模不得超过贵州省单个最大燃煤电厂装机容量;若集中规模可能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经贵州能源监管办、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认定后,可予以压减。

山西:红区内,允许新建分布式光储项目!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4 09:37:56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通知,明确在电网承载力“红区”内仅允许新建“全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储项目,并配套储能以保障电网安全。文件围绕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八项举措:推进多领域融合开发;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调整公共机构光伏用电比例要求;优化电网承载力评估与容量发布机制;实施差异化接网管理(红区限“全自用+储能”,黄区鼓励配储,绿区有序并网);加强新型配电系统建设;严格项目退出机制;强化全周期安全管理。通知依据国家及省级最新政策,旨在统筹资源开发、电网消纳与安全运行。(199字)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全覆盖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22:05:50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发布通知,全面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通知明确,“非公共电网项目”包括离网型及接入用户侧内部(如绿电直连)的并网型项目,旨在填补此前绿证核发在该类项目上的空白。文件区分两类实施路径:一类由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归集计量数据、统一报送核发;另一类由项目业主自行(或委托运营单位)报送电量数据,须完成建档立卡、信用承诺、电量归集、数据校核等环节,并提供计量检定证明及结算凭证等材料。核发后,上网电量对应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电量对应不可交易绿证;后者可依规划转至终端用户账户。通知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约束机制,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加强协同,优先保障重点用能行业项目绿证核发。(199字)

江苏苏州:分布式光伏可接入8900MW来源:苏州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23 16:47:34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公布全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评估结果。依据国家及江苏省最新光伏管理政策和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技术标准,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对全市9个市(县、区)电网承载能力开展动态测算,结果显示所有区域评估等级均为“绿”,整体可开放容量达8921.63兆瓦(MW)。该数据以2026年6月17日为基准日,自6月18日起正式执行。通知同时明确,各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可通过供电营业厅或电话(0512-64521562)查询分区域、分电压等级(220–35千伏及10/20千伏公用变压器)的详细可接入容量信息,并附三份具体清单供查阅。

7月1日起!户用光伏并网新规即将实施来源: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6-23 16:30:20

自2026年7月1日起,新版国家标准GB/T 33342-2026《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技术要求》将正式实施,全面替代2016年发布的旧版标准。该新规聚焦户用光伏并网环节,对并网接入条件、电能质量、保护配置、通信与监控、安全防护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更细化的技术要求。相较于旧标准,新版标准强化了对逆变器性能、低电压穿越能力、谐波控制及防孤岛保护等关键指标的规定,并新增了对智能运维接口、数据上传规范及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其出台旨在适应户用光伏装机规模持续扩大、配电网承载压力日益增加的现实需求,提升并网安全性、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为户用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统一、先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