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改委宣布废止福清通威惠金渔光一体等9个光伏项目,总规模95.875万千瓦,主因要素保障政策调整致开发条件丧失;相关用地用海申请将不再受理,接网与消纳资源由国网福建公司收回。
本文介绍了陕西省发改委于6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该政策旨在规范和促进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明确以“以荷定源”为原则,要求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占总可用发电量)和30%(占总用电量),2030年前提升至35%;并网型项目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总发电量的20%,消纳困难时段禁止反送电。政策支持三类负荷侧主体(新增负荷、压减煤/气自备电厂的存量负荷、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型企业)开展单用户或多用户绿电直连,并鼓励分布式光伏通过集中汇流方式接入。电源侧允许在建、新建及符合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项目(含已并网项目)经变更手续后转为绿电直连配套电源,试点涵盖零碳园区接入、重点新建项目配套等四类模式。项目须电源与负荷同步投产,原则上2029年底前建成,由市级部门初审后于7月31日前统一申报。(199字)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6月12日发布公示,就《光伏产品分级分类 第1部分:光伏组件》等6项电子行业标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该标准由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完成编制,旨在建立光伏组件的分级分类体系,规范产品技术要求与评价维度。公示期为2026年6月13日至7月12日,为期一个月,期间社会各界可就标准内容提出修改建议。意见反馈渠道包括指定联系电话(010-68205241),由工信部科技司统一受理。此举属于行业标准制修订程序的法定环节,意在提升标准科学性、适用性和共识度,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撑。
编辑 | 光伏头条 团队微信公众号 | 光伏头条光伏头条获悉,6月14日,阿拉善盟能源局、阿拉善盟林草局发布关于阿拉善盟2026年光伏治沙实验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结果公示。根据公示本次共5个项目入选,规模为5.5GW。项目业务分别为中广核、电建、华能、华电。6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能源局、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光伏治沙实验项目竞争性配置。文件要求,项目实行集中连片选址,单体申报规模不低于10
广东省四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中的应用。办法明确,年能源消费量超5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超200万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标、用能设备能效未达国家标准二级、设施到期更换、采用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及数字化智控等绿色低碳新技术,以及预算不足或申报专项奖补的项目,宜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办法界定了能源费用托管、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三种主要类型,细化了项目储备、采购、实施、资金与资产管理等全流程要求,并强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公开透明原则。该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试行三年。
黑龙江省于6月12日发布2027年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公告,正式启动该时段风电项目的电价竞争性配置工作。本次竞价按年度分上半年、下半年两个批次分别组织,其中上半年批次仅面向风电项目开放;同一项目须在两个批次中择一参与,不得重复申报。公告强调,申报单位需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科学预估全容量并网时间,并据此合理选择竞价场次,以确保按时投产。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并网延误,将面临履约保函被扣减、当期竞价结果被取消,以及未来三年内不得参与同类竞价的处罚。此举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新能源项目有序建设与按期投运。
日前,南通市发改委关于公布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各光伏投资主体: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
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6年第一批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重点支持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应用,尤其鼓励采用钙钛矿、碲化镉等新型光伏电池技术。项目须位于本市范围内,总体装机规模不低于500千瓦,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城市更新及绿色转型要求。对符合条件的BIPV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最高可承担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投资的30%。申报项目须于2026年7月底前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已竣工或投资完成超80%的项目不予支持。申报需严格履行备案手续,确保资金来源闭合、信息准确,并承诺未重复享受市级补贴。经初审、预审、公示等程序后,通过审核的项目将获得资金拨付。
呼伦贝尔市于2026年6月11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工作。本次配置聚焦两类项目:一是仅限额尔古纳市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莫旗)开展的电网末端保供型分散式风电试点,旨在缓解当地电网末端网架薄弱问题、提升供电可靠性;二是面向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大型工商业用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须依据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公布的2026年二季度各地区可开放容量,并扣除同期“驭风行动”拟建项目规模后确定。各旗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初审材料,并须于6月23日前将汇总文件报送至市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199字)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6月10日发布公告,就拟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公开征集立法建议。该条例已纳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项目调研计划,旨在回应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规范全区电力规划、建设、生产、供应与使用等关键环节。公告强调立法需坚持科学性与民主性,广泛听取电力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及公众意见,所提建议须立足实际问题,兼具务实性与前瞻性。社会各界可于2026年7月15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交意见,相关材料需明确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征集意见”字样。此举标志着内蒙古地方电力法治建设进入实质性筹备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