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推动我省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2021年以来我委陆续公布了一批光伏电站项目,但受相关要素保障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光伏电站项目目前已不具备开发条件。为规范项目管理,我委已于2025年废止了一批光伏电站项目,在此基础上,我委根据各地报来的项目废止建议,决定继续废止福清通威惠金渔光一体(二期)60MW光伏发电项目等9个项目(详见附件),总计95.875万千瓦。请相关设区市发改部门通知所在地有关职能部门不再受理上述项目用地、用海等申请。同时,请各设区市发改部门加快推动已纳入我省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试点)项目建设,保障项目按期投产。
原安排给项目的接网和消纳资源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收回。
附件:废止项目清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
废止项目清单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6/16/5002443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