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监督追责局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第六条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九条所列情形,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
12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其中,在先进光伏产品范畴中,包括高转化效率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柔性太阳能电池,以及相关产业链配套高质量、高可靠、低成本设备及材料等方向。
12月18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上网比例有关规定与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相同。
据Crux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针对“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相关事宜,美国太阳能光伏企业并未坐等美国财政部或能源部的指导意见。
12月15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指利用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阿拉善盟能源局2025年12月15日附件:阿拉善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docx
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5〕110号),省能源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经申报、评审和公示,现下达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共23个项目、总规模335万千瓦
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实施联合送出,各市能源局要牵头协调推进项目联合送出工程的建设。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不得擅自转让。市、县能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项目平稳有序实施,推动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山西省能源局2025年12月15日附件: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清单
12月17日,河北省发布2025年绿电直连拟安排第一批项目情况公示。本次公示项目共31个、427.752万千瓦。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工作应结合市场建设情况开展多维度综合评价,重点围绕电力市场运营效果、市场作用发挥、经营主体可持续性发展、市场竞争充分度四个方面开展评价。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佛山禅城智慧低碳公共机构虚拟电厂示范区建设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工作目标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技术驱动、产业带动”的原则,建立完善“资源挖掘—能效提升—智能调控—平台聚合—市场变现”的虚拟电厂全链条运作体系,打造佛山禅城智慧低碳公共机构虚拟电厂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