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绿色电力直接连接用电负荷。文件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核心目标,创新“源—荷”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系统明确了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标准、多元化投资机制、安全运行要求及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特别设定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的量化管控指标,并重点鼓励民营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建设风电、光伏直连专线。此举旨在提升工业领域绿色用能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与产业用电需求精准匹配,从而支撑全社会“双碳”目标的加快实现。(198字)
本文报道了云南省楚雄州大地基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竞争性配置的评审结果。该项目装机容量为6.5万千瓦(即65MW),属云南省近期316MW风电、光伏资源指标竞配工作的一部分。7月24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示,经评审,楚雄市能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被列为第一开发候选企业。该结果标志着该项目进入中标确认阶段,后续将按程序完成正式签约与开发授权。此次竞配是云南省落实新能源发展规划、推动清洁能源项目市场化配置的重要举措,涉及风、光两类资源共计316MW指标,中广核集团亦在整体竞配中获得部分项目预中标资格。公示期结束后,相关企业将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马关县对辖区内251.25MW新能源项目开展市场化配置评审,包括马白风电场(风电)及仁和、大栗树、都龙三地光伏发电项目。依据已发布的专项配置方案,县发改部门于2026年7月22日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竞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定排名结果。因部分项目报名企业不足3家,仍按实际评审情况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涵盖两个类别项目的竞配企业排序,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至7月26日17时30分。如有异议,相关方须在公示期内向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为柏孝东,电话0876-7128104。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旨在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该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聚焦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系统部署“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文件面向各省(区、市)发展改革与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有关中央企业,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多元化、智能化发展,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198字)
本文介绍了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该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结合甘肃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提升报价科学性与合规性。公告面向相关单位及电力市场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并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具体联系方式。此举标志着甘肃省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建设。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于7月21日发布《青海省小时级绿电交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建立精细化、可溯源的小时级绿色电力交易机制。方案明确将绿电零售套餐分为电能量套餐和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套餐两部分,要求售电公司按月分时段申报用户绿色需求电量、环境价值价格及偏差补偿条款,并仅作为代理方参与三方合同,不得持有或转售环境权益。零售用户需求电量构成售电公司购绿电上限,支持D-2日动态调整当月后续时段需求。存量常规绿电套餐可通过补充协议转为小时级套餐。批发侧采用双边与挂牌相结合的交易方式,覆盖年度、月度及月内周期,初期环境价值暂不分时,交易校核等流程与常规绿电一致。(198字)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本文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系统推进制造业和算力设施领域零碳转型。通知明确了“零碳工厂”的定义——通过技术、结构与管理手段持续降低边界内二氧化碳排放,最终趋近于近零;提出分阶段梯度培育机制,择优遴选具备良好基础、目标明确、路径清晰的制造企业及算力设施纳入国家级建设名单。申报单位须满足法人资格、绿色认证前置条件、能效与碳排放核心指标(如单位能耗碳排放≤0.2吨CO₂/吨标煤、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95%等)、碳核算体系及合规经营等六方面要求。通知还规范了申报、审核、评审、建设管理、评估验收及经验推广全流程,建设期不晚于2030年,并强调动态跟踪与抽查核验机制。(199字)
内蒙古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发布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计划在辖区内建设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其中分散式风电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万千瓦。公告明确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实行公开竞争性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进展及多场景融合能力。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不得存在已获规模但长期未建的情形。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管控:分布式光伏须在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12个月内投产;分散式风电须6个月内完成核准、18个月内投产。建设须坚持“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严控场址、规模及投资主体变更,严禁倒卖项目,并鼓励与乡村振兴、零碳园区等融合发展。(199字)



